中新网徐州10月19日电(李东艳 徐鑫)年近七旬的孙老汉与小儿子一家住在一起,老伴去世后,孙老汉想再婚,但小儿子、儿媳却以丢人为由坚决反对,一怒之下,孙老汉将儿子儿媳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搬家走人。18日,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公布,经该院悉心调处,这对父子之间的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今年年近七旬的孙老汉家住江苏新沂某村,他和老伴二人共生育四名子女。1989年,孙老汉在村里建造了占地面积119平方米的砖木结构房六间,当时家庭户口中有孙老汉夫妇、小儿子、两个女儿及一个孙女共六口人,而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于孙老汉及小儿子,在建房过程中孙老汉找了同村村民帮忙干活,小儿子则出了部分建房资金并参与房屋建材的管护工作。1994年11月,孙老汉领取了政府颁发的村镇房屋所有权证,其上载明所有权人为孙老汉,共有人为六人。其后,小儿子结婚生子,但一家人仍然和孙老汉住在一起。2009年5月,孙老汉的老伴因病去世,孙老汉仍与小儿子夫妇相安无事。
谁知,今年5月,孙老汉突然来到法院,要求小儿子一家从自己的宅院搬走,他的理由是,自从儿子结婚后,儿子儿媳就长期对其进行辱骂和殴打,自己已没有办法再与他们住在一起。开庭时,小儿子夫妇觉得很是难堪和委屈,他们表示不同意搬出,小儿子诉苦道,“我从小到大一直与父母住在一起,结婚后也对父亲的生活起居予以关心和照顾,从未打骂过他,没想到却被告了。”
接到此案后,承办法官感觉很棘手,一方面是感觉委屈的儿子儿媳,另一方面是年迈却坚持己见的父亲,如果让这对父子对簿公堂,仅从法律的角度强行判决,可能会使本来就脆弱的亲情更加疏远,甚至荡然无存。综合考虑后,法官没有急着对此案进行宣判,而是走访了孙老汉所在村组的一些群众,走访中发现原来事情却另有隐情。
原来,孙老汉在今年年初经人介绍认识了年龄相当的刘老太,两人性格相投,并萌生了携手共度夕阳的念头。其后,孙老汉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儿子,不料儿子和儿媳却认为,孙老汉已近七十,再娶妻会让自己在村里丢人,便坚决予以反对,由此引来孙老汉与儿子儿媳之间的矛盾。
弄清了事情的经过,为了平息纠纷,化解矛盾,法官决定换一种方式“修复”正在裂变的父子亲情,而庭前调解是最好的办法。经过多次耐心劝解后,儿子儿媳看着头发斑白的父亲,当庭承诺不再干涉父亲的婚事,孙老汉也表示愿意和儿子儿媳和睦相处,再婚的事情会好好和子女协商解决。最终,孙老汉向法庭递交了撤诉申请,父子之间的纠纷得以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