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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近九成环卫人员为临时工 无人身意外保险

2012-10-25 10:37:00 来源: 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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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报记者 陈亮/摄

  目前,郑州城区有环卫工约20000人,正式工只有约2500人,其余皆为临时工。

  临时工,这是一个充满无奈的代名词。劳动合同对他们来说,可遇而不可求。

  “签订劳动合同,目前还是一个政策性瓶颈。”相关人士称。

  一份调查

  91.7%的环卫工人称

  没有人身意外保险

  2011年7月,河南省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大三学生林根深,和4名同学一起,用时14天走访、调查,完成了一份万余字的《郑州市环卫工人生存现状研究报告》。

  他们随机采访了156名环卫工人,其中仅有一人是正式工,“我们调查了解到,只有那名正式工有三险一金,临时工都没有这样的待遇,大部分也都没签订劳动合同。”

  林根深说,根据问卷调查结果,90.38%的环卫工人最希望拥有的待遇就是三险一金和工伤赔偿的保障。其中98.1%的环卫工人希望拥有的福利待遇是养老保险,“他们对自己老年后的社会保障问题很关心,但现状不容乐观。”

  环卫工作是个危险系数较高的行业,林根深几人的调查同样囊括了工伤保障的相关内容,“91.7%的环卫工人称没有人身意外保险。”林根深说,采访中,一位在郑东新区停车场工作的环卫工人说,去年8月他工作时被汽车意外撞上,“但最后绝大部分医疗费,都是他自己承担的。”

  一种说法

  签订劳动合同

  目前还是一个政策性瓶颈

  “劳动合同?只要发钱就行,哪敢想这。”这是一名环卫工真实心声的吐露。

  根据郑州市城管局的统计数据,目前,郑州市(含郊县)共有环卫工人25800多人,其中,郑州城区有约20000人,而在这个庞大的数字中,正式工约为2500人,剩下的87%为临时工。在一线清扫马路的环卫工人中,95%以上都是临时工。

  郑州市城管局市容环卫处处长于朝臣说,环卫工的待遇确实低,保障也确实欠缺。但和他们签订劳动合同,目前还是一个政策性瓶颈。

  他说,签了合同就必须缴纳五金,这个数是很大的。比如,郑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是850元的时候,若缴纳五金,一个环卫工就得1253元,一个人要多403元,多了1/3。这对政府财政来说,是一笔很大的开支,也是一种压力。“环卫工年龄偏大,他们也不愿意交这个钱。如果干不够15年,不干的时候,只退个人的一部分,国家交的一部分不退。”

  不过,在环卫工老王看来,这种观点是想多了。“除了养老,可以办医保啊。万一病了,不是立即就能用吗?”

  一种现状

  养老保险,目前还没有保障

  “最想的就是涨工资,现在物价太高了,该涨了。”环卫工老牛说。

  2003年,郑州市环卫工工资为480元……2011年10月,环卫工月工资由850元提高到1080元,一次性上涨230元,是有史以来涨幅最大的一次。

  “提高环卫工人基本工资,政府一直在努力。”金水区城管局市容环卫科科长郭红说,除了基本工资,现在还为环卫工人购买了100多元钱的意外伤害险,“买这个保险也跟保险公司做了很多工作,因为人员流动性太大,经常需要拿新人的资料,去替换离职的人。”

  这份保险很有必要,有统计数据显示,郑州每年发生的环卫工被撞事件就有100多起。

  “《劳动合同法》中有规定,不论是否签劳动合同,只要在我们这里干活,就视为签合同,这些也适用于临时工。”中原区城管局党委副书记系祖成说,如果环卫工人出现意外死亡,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赔付达50多万元,人身意外是有保障的,“至于外包给物业的环卫工,赔付标准不太清楚。”

  不过,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更为迫切的可能还是养老保险的问题。

  系祖成说,养老保险这一块儿,清扫保洁人员目前还没有保障,“在这方面,有了一点突破,就是先把机械化清扫车司机给保障了,和他们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统筹,这在以前也是没有的。此举也是为了留住人,因为大车司机不能频繁更换。”

  一种现实

  没合同约束,用人单位也很痛苦

  环卫工频繁更换,制约着劳动合同的签订;反过来,没有合同的约束,对环卫工用人单位来说,也是一种痛苦。

  “对环卫工的管理很粗放,只要身体健康,到公司一登记就可以上岗。就这,能招来人就不错了。”郭红说,一到夏收、秋收、春节,环卫工人扫帚一放,都回家了,没人干活了。这时,只能让留下的环卫工多干活,上午上完班,下午还得来,哪怕给他多补点钱。

  从林根深等人的调查报告来看,部分环卫工并没有意识到劳动合同的意义和作用,他们更在意的还是这份工作所能带来的实际收益和可预期的保障。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道路清扫有明确的标准,比如说地面上有一个纸片,多长时间收走算合格?标准规定,主要道路20~30分钟,背街小巷40分钟。

  这种情况,也是环卫工最害怕的地方,因为那意味着可能要罚款。

  “领导不管多长时间,只要看见脏了就说,哪哪哪怎么没人扫。其实我们正在前面忙着呢。”

  对他们中的一些人来说,50元、100元的罚款,比签订劳动合同重要。

  一种看法

  法定用工年龄内

  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其实,对很多环卫工来说,签不签劳动合同,主动权并不在他们手中。

  郑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人员孟先生说,只要在法定用工年龄内,和用人单位产生用工关系,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保险统筹。环卫工只要有工装、胸牌等,就可以拿着到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支队可以敦促公司和环卫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怕打击报复,可以匿名。

  “签订合同就必须缴纳五险。”他说,但目前关于“公司主动申报是否和员工签订合同”,国家也没有强制规定,监察支队人手有限,也不可能每个公司都查到,只能有人投诉了再去查处。

  孟先生介绍,环卫工人群体中也有相当一部分已超过法定用工年龄,“比如说有的环卫工已经70岁了,这部分人和用工单位之间是属于劳务关系,我们是不受理这部分投诉的。他们如果劳动维权,可以到法院起诉。”

  “环卫工人属于低收入弱势群体,找工作困难,才导致他们缺少法律意识,不愿或不想和用工单位正面冲突。”天之权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律师张少春说,自《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以来,我国已不存在“临时工”这一名词,除了超过法定用工年龄上限的之外,单位和员工都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为员工缴纳保险。否则员工有权随时进行举报投诉,双方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员工有权依法维权。(河南商报记者邢军李亚沛 )

[作者:王永吉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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