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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图:团伙诱骗大陆妇女到台湾卖淫 一卖淫女日接客12次

2012-11-02 07:53:01 来源: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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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分析

    团伙细分工

    躲警方追捕

    “从现在掌握的材料看,整个组织卖淫团伙是个完整的利益链,每个人获取的是整个利益链条上的一段,他们是一个整体,最上端有人统一操控。”厦门警方介绍。

    “分割利益链条的作用在于躲避警方追捕。”李雪松介绍,因为这样的组织卖淫团伙各个环节是分开的,“妈咪”并不直接跟卖淫女联系,这样就不容易被警方发现,事实上介绍卖淫的活动发生在厦门,即使台湾警方抓获个别“妈咪”和卖淫女,也不会暴露整个卖淫团伙。

    “犯罪嫌疑人说这些被骗‘假结婚’去台湾的大陆女子都是自愿卖淫,这跟警方掌握的情况明显不符。”李雪松称,警方掌握的情况是,大陆的女子,即使是真跟台湾籍男子结婚,在赴台的头几年是没有工作权利的,这是香港台湾等地为防范非法劳工而制定的措施。

    “一个女孩子,到了异国他乡,没有工作权利,为了生存,很容易落入犯罪嫌疑人设好的掌控。”厦门警方直接参与抓捕犯罪嫌疑人的民警介绍,有的女孩子的身份证件被没收,“实际上她们就是被迫的。”

    据了解,已经被解救出的9名被拐骗妇女目前尚在台湾,台湾相关部门正在准备将她们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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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两百名台通缉犯被捕遣返

    公安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副主任王钢介绍,2009年4月签订《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以来,两岸执法部门相继在打击电信诈骗、打击拐卖犯罪、缉捕遣返犯罪嫌疑人等领域开展多项务实合作,在案件侦办和人员移交过程中,大陆公安机关多警种密切配合、协调联动。

    双方还在逐步探索建立侦办重特大案件的合作机制。在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方面,2010年以来,大陆公安机关与台湾警方等部门合作,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近4000人。双方在工作中建立了共同赴第三地打击犯罪的合作机制。打击毒品犯罪方面,几年来,收缴了各类毒品1400余千克。

    深入的合作促使两岸形成了缉捕遣返台湾通缉犯工作机制。《协议》签署以来,目前已缉捕遣返台湾通缉犯超过200人。

    此外,涉台通报机制也在不断加强和改善。自2008年起,大陆公安机关就开展对台湾居民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台湾居民在大陆非正常死亡后的通报工作,《协议》签署至今,已通报台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700余人,非正常死亡近210人。

    新京报记者 张永生

[作者:记者 张永生  编辑:刘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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