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社6日报道,去年7月间,李宗瑞被一对姊妹控告性侵,警方将其移送北检侦办,检察官讯后声请羁押,但台北地方法院开羁押庭认定罪证不足,将其无保释放。
另有被害人控告李宗瑞疑偷拍性爱光盘,今年8月1日,李宗瑞遭检方通缉,逃亡23天后,8月23日投案。
据台媒相关报道,台北地检署认定,李宗瑞涉嫌以不同手段共性侵和偷拍28名女子,6名女子遭李宗瑞下药性侵;3名女子遭李宗瑞强制性交;光盘显示有9名被害人在性侵过程有抵抗举动但未出面指认。
此外,李宗瑞趁10名女子酒醉意识不清时对女子性侵偷拍,其中有一名女子不提出告诉。另有4名女子与李宗瑞合意性交,但遭李宗瑞偷拍。
检方侦查后,以加重强制性交6罪,分别求刑10年;以强制性交12罪,分别求刑6年;以乘机性交10罪,分别求刑6年;以妨害秘密17罪,分别求刑1年。合并求刑法定最高刑度30年。
此外,侦办期间衍生出不雅照散布及泄密的案外案,将另行侦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