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记者 鲁燕)昨天,省高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宣布从11月20日开始,在全省第四次开展持续两个月的“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
张立勇希望全省法官必须考虑农民工弱势群体的实际情况,必须把他们应该拿到的钱拿到,让这些农民工像模像样地回家过正常人的生活。
此外,还要多运用媒体曝光、限制投资置产等联动制约手段,强制其履行义务。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将恶意欠薪的罪名正式定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所以全省法院要善于敢用司法强制手段,谁要恶意欠薪,就有可能背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罪名。
新收“讨薪案”春节前全部办结
会议要求,新收“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结案率95%以上,春节前案件办结率达100%。已排查出的超期未结“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结案率达到100%;已排查出的“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执行案件”执结率90%以上,未执结的春节前要妥善解决。
张立勇说:“我们大家都要带着感情,去解决拖欠农民工资的案件,要让有困难的农民工兄弟打得起官司。”要简化程序,要尽可能地就地立案,就地审判,就地调解,就地执行。
建立快立快审机制,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导诉、答疑、代写诉状等“一站式”服务。对进城务工人员当事人起诉追要工资和劳动报酬的,当日立案。推行假日立案、电话预约立案和上门立案等快速便民立案措施,对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当事人,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用,确保进城务工人员打得起官司。
要注重新民事诉讼法的适用。从2013年1月1日开始,新《民诉法》增加了小额诉讼程序和人民法院自行变卖被执行标的的规定。对符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要充分发挥小额诉讼一审终审的优势,帮助进城务工人员及时拿到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