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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政府出台7条措施促就业

2012-11-17 09:09:16 来源: 大河网-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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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摘要】

方案规定,对采取措施稳定员工队伍并承诺不裁员的困难企业,2012年12月31日前统筹地区在保证当地失业保险金足额发放前提下,可将失业保险基金用于稳定就业岗位补贴,补贴额不低于上年度本企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不高于上年度本企业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对符合产业政策导向、暂时陷入经营困难的企业,2012年实行社会保险费“缓、减”措施。

河南商报记者 齐亚琼

对困难企业实行社保“缓、减”措施、对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提供贷款贴息……昨日,省政府出台7条措施,确保第四季度城镇新增就业30万人,力争全年城镇新增就业达到100万人以上。

7条措施促就业

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复杂严峻,就业工作面临较大困难和挑战。为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对就业的拉动作用,实现经济发展与就业增加良性互动,确保就业形势整体稳定,省政府发布《河南省稳定就业专项工作方案》,出台7条措施促就业。

按照计划,2012年我省要完成的就业指标任务有:努力开发就业岗位,第四季度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0万人,力争全年城镇新增就业达到100万人以上;积极开展劳务合作和引导就地就近就业,力争全年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100万人,转移就业总量稳定在2550万人以上。

强化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力争实现应届高校毕业生2012年总体就业率与2011年持平,达到86%以上;力争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作者:记者 齐亚琼  编辑:刘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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