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今天对外公布《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指导意见》。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明确了基金管理公司防控内幕交易机制的原则、重点及职责体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建立完善内幕信息的识别、报告、处理、检查、责任追究及合规审查、培训、考核等重要防控内幕交易制度,强化了基金管理公司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指导意见》建立、实施防控内幕交易机制的法律责任。
7月20日至8月20日,《指导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20份反馈意见。经研究,证监会对建议明确基金管理公司防控内幕交易机制建立及实施情况的监察稽核报告种类,调整防控内幕交易情况绩效考核的员工范围,进一步强调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决策依据应当完整留痕等意见予以吸收,相应修改、完善了《指导意见》。 (记者许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