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坚果行业标准的制定,无意中揭开了一个隐瞒中国消费者数十年的真相——这些年在中国市场十分畅销、售价不菲的干果“美国大杏仁”,因为上世纪70年代的误译,而在市场上广受欢迎,但它实际上与有润肺止咳平喘作用的杏仁攀不上任何关系,但其更名工作正受到百般阻挠。(11月20日《京华时报》)
有业内人士透露,美国扁桃仁的进口价远低于开心果、山核桃等进口坚果,但是经过向国内经销商批发、分装等环节进入零售市场后,打着“美国大杏仁”旗号的产品与开心果等产品的价格便基本相当,“其中的利润多数都被进口商赚走了”。这就不难理解为何进口商会百般阻挠更名工作了。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因此,在明知误译的情况下,就应该及时予以改正,而非将错就错、欲盖弥彰。毫无疑问,人为地阻挠更名工作,已经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是绝对不能容忍的行为。
与“美国大杏仁”事件类似的,还有前几年的血燕事件。这些血燕被检验出亚硝酸盐最高超标350多倍,而其产品生产环节也不在中国,是进货商、经销商共同编织的谎言,让不少消费者上当。
针对屡屡出现的“食品谎言”,我们有必要寻根问底,还消费者一个明白。一方面,有关部门务必加强执法,揪出“食品谎言”利益链上的每一名犯罪分子,并将其绳之以法;另一方面,还应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并加强市场监管,确保食品来源正规可靠、质量安全有效。如此,才能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抚平民心焦虑。 邵俊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