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河南新闻

新乡获嘉交警收黑钱 县交警大队长被免职

2012-11-27 06:11:18 来源: 大河网-河南商报
字号  

措施

出现收黑钱问题,当地交警大队长将被处分

据了解,目前,获嘉县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大队大队长、主管副大队长、中队长已被免职,涉事2名民警被关禁闭,6名涉事交通协管员已经清退。检察机关目前已经介入,对相关人员开展调查。

昨日上午,对一些地方的不规范执法行为给人民群众带来的负面影响,省交警总队总队长张益民代表总队致歉。他表示,全省交警系统严禁下达罚款指标,凡发现下达罚款指标的,总队会同纠风、纪检部门严肃查处。

张益民表态,在我省,今后凡再出现路面民警、交通协管员收黑钱问题,对当地交警大队长将一律给予纪律处分,并调离交警队伍。“以前都是停职,停了还可能再回来,但我们这次的政策,就是踢出交警系统。光处理协管员,这个问题是永远解决不了的。”

出台六条规定,为路面执勤执法设“高压线”

为严格规范道路执勤执法行为,昨日上午,省交警总队印发了《河南省交警系统规范道路执勤执法行为六条规定》。

规定要求,全省严禁非执法主体行使交通警察处罚权。要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严禁当场收取罚款不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额。

交警在执勤执法时,严禁违法扣留车辆、驾驶证、行驶证、车辆号牌。必须携带执法记录仪,禁止不按照规定使用执法记录仪或者不按规定着装、不携带执法证件、警容不整。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严禁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

张益民表示,今后全省所有执勤交警必须携带执法记录仪执法,现场录像、拍照、取证。处罚的每一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都要有全程录像资料,至少保留两个月备查。

[作者:记者 李江瑞  编辑:刘丽雅]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