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事件” 催生交警规范执法6条规定
“获嘉事件”暴露后,为严肃警纪,严格规范道路执勤执法行为,省交警总队迅速行动,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结合治理公路“三乱”有关规定,昨日专门出台了《河南省交警系统规范道路执勤执法行为六条规定》。
省交警总队严令,对这六条规定,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务必严格遵守,凡违反规定的,视情况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责任的领导通报批评或给予纪律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民警收黑钱,交警大队长调离交警队伍
昨日会上,张益民说,凡再出现路面民警、交通协管员收黑钱问题,对交警大队长一律给予纪律处分并调离交警队伍。
今后全省所有执勤交警必须携带执法记录仪执法,现场录像、现场拍照,现场及时取证,固定证据。凡交警不携带执法记录仪执法的可视为非法。
同时,张益民严令,任何县市公安局、城区派出所不得给交警大队、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
最新消息
公安部派员督察获嘉交警乱罚款问题
据新华社电 记者26日晚从公安部获悉,针对日前媒体报道的河南省获嘉县交警乱罚款问题,公安部责成河南省公安厅严肃处理,并派出工作组赴河南督察。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强调,凡是民警乱罚款、收“黑钱”的,一经查实,一律开除,触犯刑律的要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河南省公安机关要严肃追究乱罚款民警的直接责任,同时也要坚决追究负有领导管理职责、失职失察的上级主管领导的责任,不得以辞退协管员等非警务人员逃避、代替究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