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体制下,公务员考试的确是一种相对公平的方式。至少,它能有效倒逼竞争者按照既定的游戏规则出牌。不过,这种相对公平的选拔制度似乎并不能满足一些地方的发展需要。在江苏苏州,当地组织部门委托猎头公司选拔领导干部,并按照每个岗位2~3万元的价格付费。对于猎头公司选出的干部,组织部门还要经过内部测试,聘用上岗担任领导职务,试用期两年后视情况转为公务员身份。(11月26日《南方都市报》)
事实上,政府部门通过猎头公司推荐和选拔官员并非首次。5年前,苏州市委组织部曾两次通过猎头公司选拔7名市管领导干部,在全国开创了聘请猎头公司参与领导干部选拔的先例。此后,苏州所辖的一些县市陆续采用这种方式选拔干部共21名,分布在城建、规划、财政、金融等多个部门,最高职位为副处级。
猎头公司直接遴选有经验的社会人士担任领导干部,看似十分省事,实际上还可商榷。一方面,这与现行的《公务员法》“逢进必考”的原则相冲突。不经过公开招考,直接意向性地选定候选人,难免有不够透明之嫌。
另一方面,这种“创新”本身也存在诸多漏洞。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候选人的选择很大程度上局限于猎头公司的视野半径之内,很难真正做到“尽揽天下英才角逐”;其二,猎头公司承接了组织部门的委托,也一定程度上承接了前者的权力,企业行使公权往往难于监督,没人能保证其操作完全合乎规程。
尽管当地组织部门制定了一套补救办法——猎头公司网罗的人才两年内实行聘用制,考核合格后方能获得公务员身份,但这种补救本身就存在着很大的制度弹性,并且无助于改变过去公务员人事制度中出现的“近亲繁殖”“能进不能出”等弊端。传统的“逢进必考”模式至少还有公开透明的倒逼程序起作用,“猎头公司选拔+组织部门考察”模式则明显存在更多可操作空间。
但我能理解苏州有关部门的制度善意,他们是想找到一种区别于“以考试论英雄”的干部选拔模式,比如“以既往政绩论英雄”“以工作经验论英雄”等等。但是,改革不能脱离起码的原则,更不能指望有什么假手于人的捷径。在公开透明的机制下,划定一定的标准,以自愿报名+猎头公司推荐的双重途径,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考(考试内容可以相对灵活),似乎更靠谱。
(李思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