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摘要】
雷挺说,他大概是在高州工作时认识了罗荫国。而按罗荫国在证言中的说法,其在1999年任茂名市委常委、秘书长时认识了雷挺,当时雷挺还是建委的副主任。2001年时,雷挺任茂名市建设局局长。
罗荫国称,两人认识后,雷挺希望得到他的关照和提拔。2001年到2005年春节,雷挺每年给他5万元人民币,2006年还送了1万澳元给他女儿出国用。2005年时,罗荫国任茂名市市长。罗荫国称,雷挺在这年送给了他一套价值38万元的房子及10万元的车位。
这名茂名原市长助理涉行贿受贿滥用职权三宗罪受审,该案起诉书显示,茂名市原市委书记罗荫国已被判刑。
昨天,(广东)茂名市政府原市长助理雷挺被指控犯行贿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由广州市中院派出法官在花都法院法庭审理。在控罪中,雷挺被曝行贿罗荫国一套价值51万余元的房子,并受贿300多万元,且滥用职权致国家损失1.19亿元。法庭上,雷挺否认所有指控。
另据雷挺案的起诉书显示,茂名市原市委书记罗荫国目前已被判刑。
罗荫国被查后他也“落马”
2011年2月10日,广东省茂名市原市委书记罗荫国被广东省检察机关以“涉嫌职务犯罪”刑拘后,茂名市及市属区县陆续有涉案官员和企业老板被专案组带走,其中包括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朱育英、电白原县委书记李日添等人。两周后的2月24日,市政府市长助理雷挺被纪委“双规”。
广东省检察院侦查终结后,以雷挺涉嫌行贿、受贿、滥用职权三罪,于2012年9月18日交由广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昨日,广州市中院派法官赴花都审理此案。对于行贿、受贿及滥用职权罪的指控,雷挺一概否认。
法庭上,他称“从来没有收过任何人的钱”。
雷挺1960年6月出生,广东高州人,曾任茂名市建设局局长、茂名市规划局局长,被“双规”时,他任茂名市政府市长助理,官至副厅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