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网上热传一组中石化河南石油公司某处长与其下属所拍的“香艳照”。昨天,照片当事人,该公司物流中心处长赖某通过网络公开道歉,并就其不恰当行为坦言称愿意承当相关责任。赖某在道歉信中表达自己对两个家庭和所在单位的歉意,“作为当事人,我愿意承担相关责任。”(12月6日 《京华时报》)
中石化“香艳照”在网间持续发酵,从疯传到热议,从谩骂到质疑。舆论压力之下,当事人不得不出面致歉;然而,即便是道歉了,仍有人觉得不过瘾,认为致歉信不过是“蜻蜓点水”,没有深刻认识,不够诚意。
身为国企职员,作风有失检点,确实是个道德问题。但需要注意的是:一者,此次所谓“香艳照”与过往的“艳照门”有着本质差别,没有突破公序良俗底线,即便以“有色眼镜”观之,在这个开化的年代,也很难从私权的角度以卫道士的大棒喝之;二者,当事人强调此次出游为“自费”,在寻租或贪腐疑云不能坐实的前提下,如果真是私人事件,当事人已表态“愿意承担相关责任”,若仅是私人感情纠葛,请问又需要跟天下网友道什么歉?
一个公民社会,公权与私权是边界清晰的,道德与法律是底线分明的。谁也不会揪别人的道德小辫子,只是因为公序良俗虽应恪守,但人生的瑕疵未必真是“旁观者清”的事情。越是法纪给力,越是应力戒道德洁癖。遗憾的是,在“香艳照”事件上,我们还是一如既往地见识了诡异的道德暴力:一方面,不是围绕权力核心穷究权钱细节,而是穷追猛打当事人“背后的故事”,这种莫名其妙的道德优越感,氤氲在整个舆论场,经久未散。结果就是反而对“窃取”他人私人电脑中照片的事实人为忽略,因为道德问题,你的电脑、手机、甚至家门,都应该是对公众敞开的,日益进步宪法社会,道德探照灯真有如此神奇的VIP权利?
另一方面,私人化而并不带有公共性的照片,在众声喧哗的口水里成为公共事件,这固然有“中石化”身份的影子在,但毫无疑问,推动事件扩大化并戕害当事人私隐权利的,是暴力倾向的窥私欲。网络上各种香艳的传奇、茶坊里各色编纂的故事,满足着娱乐至死年代的消费主义心理。一切与公共利益无关,一切与尊重私权无关,“婚外情”、“第三者”等臆断的逻辑,满足着公众的某种想象。
是的,即便当事人有着不堪的情感,要道歉的是彼此的家庭、以及被伤害的亲朋,与外人无关、与看客无关,更与肆意传播非公众人物私隐的“网友”无关;又如果这份“香艳照”扯出权钱的魅影,显然不是道歉能解决的问题,需要职能部门密集跟进,还原真相、厘清权责,彼时,需要道歉的是雇用单位及责任主体,也实在没必要向全国人民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