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2012-2016年空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方案》近日正式印发实施,其中提出从明年起,遇重污染天气,广州将采取措施:学校停课,部分电力、工业企业停产。据悉,这也是首个重污染天气下的应急预案。
新方案中提出了实施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行动。从2013年起,当预报可能出现极端不利气象条件,空气质量超标时,根据超标的程度和持续时间实施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应急响应主要是有针对性地实施不同程度的机动车限行措施。同时,及时提醒市民特别是敏感人群做好防护、减少户外活动;建议有关区域的中小学生停止体育课、课间操等户外活动。
具体来说,实施一级应急响应的时段和区域,建议有关区域中小学校一律停课;除公共交通及应急、抢险、救护车外,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所有建筑施工必须停止作业;矿场、 堆料、灰堆除设置防尘措施外,全部停止使用;科学选择部分重点电力企业、工业企业进行限产或者停产。
目前全国还没有城市出台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佛山等珠三角城市此前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当地政府未采取任何措施。目前北京正在编制应急方案,而专家一直呼吁广州在重污染天气下出台应急预案。空气污染防治专家、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研究院院长郝吉明在参加广州市长治理空气问计会时表示,广州目前从煤烟污染向煤烟机动车复合污染转型,从一个地方污染转向珠三角区域污染。他表示重污染天气对居民健康影响极大。
针对广州能源结构依赖煤,每年烧煤近3000万吨特点。新方案表示到2016年底,全市工业燃煤消耗量力争较2010年削减50%左右。2014年底前,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等4个区的锅炉、窑炉、大灶等禁止使用煤、重油,基本建成“无燃煤区”。2016年底前,白云区、番禺区、从化市等3个地区基本建成“无燃煤区”。而发电企业较多的黄埔、萝岗、南沙等区,将继续烧煤,不在“无煤区”行列。 记者杨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