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国内接连发生多起液化气泄漏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鉴于此,北京正在起草相关规定,拟要求所有燃气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馆、医院、学校、单位食堂、建筑工地等公共服务用户,必须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防范发生爆燃。
据了解,拟强制要求安装的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包括检测报警器、燃气切断阀和防爆轴流风机。燃气的爆燃浓度一般在5%至15%之间,餐馆内燃气浓度达到4%时,报警器就会自动报警;如浓度继续升高,燃气管道上的切断阀将中止燃气供应;达到爆燃临界浓度时,轴流风机将启动,降低室内燃气浓度。
由市政部门和安监部门起草的相关规定明确,使用管道燃气的新建和改扩建工程,须在设计时同时设计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其购置和安装费用可列入建设成本。在使用中,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还需按规定进行周期检查。
按照要求,各燃气使用单位未按要求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的,最高可处3万元罚款。安装不符合规定的安全保护装置造成燃气泄漏事故的,将追查并严处建设施工单位。
(记者王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