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洛安:看了一下记者实测购买的商品,这些商品通过他所描述的关键字去搜索的,从表向上看这个商品都是没有问题,通过一些深入的与商家的沟通,可能会发现商家挂出来的商品和他真正在销售的商品不是同一种类型。
记者:媒体里报道的这些店家都有涉及到这些东西,对他们有处理吗?
陈洛安:我们还在调查过程当中,要去确认,因为媒体报的,它没有给到具体一个卖家的名称。
陈洛安说,淘宝方面对于违禁商品的查处,但是公司实在是太大了,能够顾及的内容有限。
陈洛安:淘宝网现在总共商品在线商品数是8亿件,其实我们对这些违禁商品有一个监管的库,里面已经有包含了大概21大类四万多件违禁商品,有些是来自于国家要求的,有一些是根据当地的一些政策要求的危害公共安全的商品。在商品处理的这个角度上面,一类是我们人工在排查这类商品,第二是我们通过机器也是在做规则,对发布或销售这些商品的商家予以下架封店。
包华:首先这个买卖合同是无效的,物品要进行没收,用于购买物品的价款也要予以没收。对于买卖双方要进行相应的处罚,它有行政跟刑事两个方面的法律责任:对于卖家而言,涉及到一个罪名叫做非法经营,非法经营可能3年以下,可能3-7年。买家现在买这个物品本,如果造成了他人的人身伤害,这就属于故意伤害,要根据你具体触犯的最终法律关系来判定。
那么,作为淘宝商家的大管家,淘宝网本身自己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包华:只有民事责任是有连带责任的可能性,首先一般的商场它的商家数量有限,销售的产品数量也是有限的,经营方承担更高程度的检查、监督责任,但是一般的网商,尤其像淘宝这样国内最大的电商,经营户几千万,让一个运营公司去逐一核查,可能性就非常小,这个双方是互动的一个关系,消费者有审慎义务,淘宝也有主动提示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