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理财风波,犹如一颗炸弹,引爆了各方对于理财现状的审视。
从12月初曝光以来,相关当事机构、监管者等均进入细致调查,对于“责任划分”、“谁来埋单”等焦点问题,目前仍处认定与辨认中,相信有关结果不久将会明了。如若暂且撇开“责任论”的争辩,此事件对于当前如火如荼的理财市场发展,无疑是一个重要的警示样本,其对理财产品购买者、发行者、销售方以及监管当局,均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银行无疑是此次风波的中心,也最受争议。无论最后责任如何划分,这一事件暴露出当前银行业在大步发展理财业务过程中,所存在的种种问题与风险。从目前已经公开的情况看,华夏银行肇事支行相关当事人销售的中鼎系列理财产品未在总行报备,也未按程序报监管部门审批备案,属于前台人员擅自揽的“私活”,这既说明部分银行基层员工道德风险的存在,也与银行自身相关内控管理不到位有关。“揽私活”得益的是个别践踏规章制度的人,受害的却是银行赖以生存的声誉与品牌。如果风险没有发生,或者被“私了”,这些以“银行声誉谋私利”的行为,可能会在部分基层银行继续蔓延,其埋下的隐患令人怵然。部分银行基层员工的违规操作,恰是近几年银行业务快速扩张与转型过程中所隐藏风险的一个缩影。由于内控管理不到位甚至有所“回潮”,从去年至今,中国银行业案件率有所反弹,部分商业银行爆出一些存款失踪、票据造假等案件,案件手法不外乎个别银行人员的“内外勾结”。如何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防范类似风险发生,当是各银行要正视的问题。
购买了理财产品,到期不能如期兑付或出现亏损,投资者自然被认为是“最大的受害者”,在此次理财风波中,正是投资者的“公开抗议”,掀开了这一事件的“盖子”。相关投资者在与各方争论“是非”之时,更需要静下心来,进行深刻反思,从中吸取教训。经济学上有一个经典概念,即风险与收益对等,投资者购买高收益的理财产品,就要充分意识到其蕴含的高风险。股票市场有一句耳熟能详的话———“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在银行等渠道销售的理财产品,何尝不是“投资需谨慎”。现实情况是,不少投资者把银行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当成利息看,既认为收益一定能实现,又想当然以为毫无风险,这种不成熟的风险观念,在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者中恐怕不在少数。同时,投资者对“买者自负”这一投资决策也没有充分理解,市场经济核心是个人分散化决策,每一个人的行为都得由自己来承担责任,即“买者自负”,在资本市场中买股票是这样,从银行渠道买理财产品同样如此。对理财产品风险的充分认识以及相应责任承担的深刻领会,当是所有投资者逐渐走向成熟的重要一课。
从行业角度看,此次风波所带来的警示,对于银行理财未来发展无疑具有重要的“净化”作用。过去几年,理财产品发展可谓迅猛,产品余额连续几年翻番,当前已经累积到数万亿元的可观规模,各种各样的创新理财产品层出不穷,很多投资者都有眼花缭乱之感。这样的情形中,少不了泥沙俱下,但在至今“刚性兑付”掩盖下,很多风险与隐患慢慢滋生与上升。不过,事物总是辩证的,风险暴露有时候并非坏事。中金公司在其研究中就认为,从声誉的角度看,若最终华夏银行不兜底,“坏名声”可能会影响理财产品短期内的销售,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实际上帮助银行排除了部分无视风险、只追求收益的客户,这未尝不是一件“幸事”。
换个角度看,此次风波的最终处理,或将推动相关监管工作的健全。在今年初的监管任务安排中,银监会将“理财业务”视为与平台贷款、房地产贷款、影子银行并驾齐驱的四大重点风险源,可见监管当局对于银行理财“乱象”的重视与关注。此次事件无疑可成为进一步规范理财业务发展的一个契机。中金公司的研究认为,若目前不趁违约规模较小的时候破除“刚性兑付、无底线兜底”的神话,不断被纵容的风险偏好必然继续高涨,最终积重难返,直至出现金融机构无力兜底的局面,带来系统性金融风险。除了规范理财业务本身外,继续强化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管理,当是银行业深化改革和防范风险的重要步骤。不管是监管部门,还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均应秉持“标本兼治、重在预防”的理念,严防操作风险发生。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华夏银行理财风波的警示意义尚在发酵期,相关各方如若能从中接受深刻教训,在业务快速发展过程中进行风险防范与隐患排查,对于中国银行业、理财业的健康发展,对于投资者财富的持续增长,不无裨益。赵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