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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石林生态补偿喊渴:补偿标准有点低

2012-12-13 09:09:00 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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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文明建设”,在十八大报告中首次独立成篇。

  如何平衡发展与环保的矛盾?如何健全生态补偿制度?如何为可持续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石林虽景致独特,却生态环境脆弱,当地的探索和面临的困难,或许具有普遍意义。

  “树把石头遮了才好看”

  百姓生态自觉 林区渐成气候

  长年采石留下的“疤痕”正在褪去。矿坑周边,经过重新覆土,桤木、清香木等已渐成气候,林间不时有飞鸟鸣叫着惊起。

  这一切,让鹿阜街道上蒲草村委会党总支书记高有华感到有些陌生却又那么亲切。他曾经是两家采石厂的老板,村边的矿坑他最熟悉不过了。

  “从1974年,我们就开始开采土层下面的石头了。到2006年,村里已有9家碎石厂和1家大理石厂。”高有华说,2006年5月,村里突然接到通知,因为石林申报世界自然遗产,一个星期内必须关停所有采石厂。刚开始,谁都想不通。全村有460多人在采石厂打工,按一年8000元工资算,全村就损失了368万多元劳务收入,每年五六十万元的村集体收入也没了。但为了支持申遗,最后还是按期都关了。

  同样处于遗产地范围内的长湖镇维则村,长湖周边山坡上大片大片的林子直到初冬仍郁郁葱葱。村民杨红说,从上个世纪80年代起,全村老少每年每人投3块钱来管护,在那个年代,够买两公斤半大米了。尽管90年代后林子收归集体统管,但到了防火期,每天还是有10户人家轮流义务巡逻防火。

  “衣裳穿得整齐,人就好看一点。山也一样,树把石头遮了,才好看。”杨红这样解释村民们的生态自觉。

  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环保监察处处长陈波说,维则村集体也没什么收入。曾经有沼气发电、化工等赚钱的项目想来落地,可刚到管理局审批时就被否决了。

  “敬畏自然、保护生态,是山地民族的传统。”在陈波看来,石林能被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首先得益于当地彝族群众自古以来对自然资源的倍加呵护,甚至为了生态,不惜牺牲个人小利。

  生活在水源保护区周边的群众同样默默奉献多年。鹿阜街道北小村有3个水库。村委会主任毕占明说,村内被划为禁养区,成规模的养殖业都搞不成,村民收入来源因此变得单一。

  石林县农林局副局长唐武青坦言,由于限制多,当地群众生活水平难免比其他地方略低。

[作者:宋亚芬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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