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3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13日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了近日发布的一系列关于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改革的文件,涉及农村教师、幼儿园教师、高校青年教师、特殊教育教师、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等。文件对幼儿园教师的准入资格以及农村学校师资需求等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措施。
今年9月7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教师工作暨“两基”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会前印发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全面部署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发出了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进军令。
教育部在相关部委的支持下,联合出台了涉及农村义务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教育改革等6个方面的文件,以点带面,着力破解涉及教师队伍建设体制机制方面的瓶颈,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形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教育部强调,要把教师队伍建设情况作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政绩考核、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建立教师工作定期督导检查制度,把教师队伍建设情况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并公告督导结果,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幼儿园教师要严格准入 须有教师资格证
《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要严格准入,幼儿园教师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其他学段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到幼儿园工作,应在上岗前接受教育部门组织的学前教育专业培训。此外还提出,公办幼儿园教师执行统一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享受规定的工资倾斜政策,社会保障待遇按照当地普通中小学同类人员政策执行。
《意见》主要从8个方面提出了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一是明确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二是补足配齐幼儿园教师;三是完善幼儿园教师资格制度;四是建立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制度;五是完善幼儿园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制度;六是提高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质量;七是建立幼儿园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八是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编制配备保证农村学校师资需求
《关于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了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其中,要求探索建立省级统筹的农村义务教育教师补充新机制,编制配备切实保证农村学校师资需求,多渠道扩充农村优质师资来源。
意见主要从9个方面提出了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一是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分步实施的工作目标;二是探索建立省级统筹的农村义务教育教师补充新机制;三是编制配备切实保证农村学校师资需求;四是多渠道扩充农村优质师资来源;五是大力促进农村教师专业发展;六是建立健全城乡教师校长轮岗交流制度;七是切实保障农村教师待遇;八是大力表彰在农村长期从教的优秀教师;九是建立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应建立企业人员到职业学校兼职任教常态机制
《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规范了职业学校面向社会聘请兼职教师的工作程序,强调职业学校应建立合作企业人员到职业学校兼职任教的常态机制。
该《办法》旨在建立优秀人才“共有共享”机制,解决了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教师四个核心问题:
一是确定了兼职教师的基本条件。职业学校聘请的兼职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高级工以上等级职业资格,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较高,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二是规范了兼职教师的管理。《办法》规范了职业学校面向社会聘请兼职教师的工作程序,强调职业学校应建立合作企业人员到职业学校兼职任教的常态机制。同时将选派兼职教师的数量和水平纳入考核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
三是强化了兼职教师的身份。《办法》明确,兼职教师可按照相应系列教师评价标准参与职务评价,给予兼职教师从事职业学校相应教学岗位工作的专业身份。
四是明确了聘用兼职教师经费来源。《办法》提出,建立政府、学校、企事业单位多渠道筹措兼职教师经费投入机制,明确职业学校可以在事业收入中安排一定经费支付兼职教师报酬,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安排财政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高校青年教师应把教书放在第一位
针对调研中普遍反映的高校青年教师住房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在生活上关心帮助青年教师,注重解决他们在住房、子女入学入托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意见中强调,坚持青年教师教书与育人并重,把教书放在第一位。针对高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中的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发展空间、成长发展环境等最薄弱的环节、最需要关注的内容,意见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意见主要从8个方面提出了加强高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一是提高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二是健全青年教师选聘和人才储备机制;三是提升青年教师专业发展能力;四是完善优秀教师传帮带团队协作机制;五是造就青年学术英才和学科带头人;六是优化青年教师成长发展的制度环境;七是保障青年教师待遇和工作条件;八是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
首次对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作出全面部署
《关于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从规划、培养、培训、管理、待遇、营造氛围等方面,第一次对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作出全面部署。
意见要求,要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正常教学和管理工作所需编制,确保国家规定的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政策落到实处。
该《意见》突出强调三个坚持:一是坚持“特教特办”。要求各地按照“分类规划、优先建设、突出重点、分步推进”原则,统筹规划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在培训方面,要为特殊教育教师专门建立网络研修社区,开展特殊教育教师教育技术能力专项培训,促进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常态化。在管理方面,要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正常教学和管理工作所需编制。要切实采取措施,按照国家规定落实特殊教育津贴,确保国家规定的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坚持质量数量并重。为提高特殊教育教师队伍质量,要制订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完善特殊教育教师准入制度,探索建立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证书制度。依托“国培计划”,加大对全国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培训力度。为扩大培养规模,“十二五”期间,由中央财政专项支持,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在全国分区域、分层次布局,依托高等师范院校和高等特殊教育院校重点建设一批“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加强特殊教育专业建设,拓宽专业领域,扩大培养规模,满足特殊教育事业发展需要。
三是坚持特殊普通兼顾。我国已经形成了“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以一定数量的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的特殊教育格局。据此,《意见》指出,为适应随班就读的需要,支持师范院校和其他高等学校在师范类专业中普遍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培养师范生具有指导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教育教学能力。将特殊教育相关内容纳入教师资格考试。
鼓励支持地方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制度
《关于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意见》要求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学校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和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鼓励支持地方结合实际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制度。
《意见》提出的核心任务和基本路径是深化改革、推进内涵式发展,根本目标是全面提高质量、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意见》着重从8个方面提出了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具体措施:一是构建开放灵活的教师教育体系;二是健全教师教育标准体系;三是完善教师培养培训制度;四是创新教师教育模式;五是深化教师教育课程改革;六是加强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七是开展教师教育质量评估;八是加强教师教育经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