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12月15日电(记者 毛一竹)广东省人口计生委出台新规定:拟在广东现居住地生育一孩、符合生育政策的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夫妻,要办理“准生证”,只需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和女方的广东省居住证,可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办理。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就可办结。
针对以往出现的流动人口办证难问题,广东省人口计生委提出实行首接责任制,由受理一方服务到底,不得推诿。户籍所在地要落实源头管理责任,认真履行信息核查责任,及时为流出人口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不得因当事人长期或多次、多地流动而不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不作一孩生育登记。对确实无法查明当事人婚育状况的,应依据当事人的承诺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新规定还提出,申请人无法亲自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对有特殊困难的群众,基层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应当主动上门提供办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