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少皇声明未一脚踏两船
各位媒体以及关注我的朋友们,关于今天香港传媒的报道,我借微博向大家坦诚回应,承认事实,同时也澄清一些误会。
我确实在香港有生儿育女,但早在很多年前就已因感情、生活不合而与孩子的母亲分手。在我23岁时,冲动而且完全不成熟的我决定和孩子的母亲一起生活,我们当初感情幼稚,甚至没有选择结婚,在一起生活后,我们生育了两个孩子,但长年的生活里,当初的冲动消退,无法沟通理解的情况愈来愈多,感情开始破裂,长年在内地工作的我也没能及时补救,慢慢地,至少尽到做父亲的责任,要探望小孩成了我回家的唯一的理由,压抑和愧疚成了我回家的最大感受。在那段时间中,我曾经试图调整心态,但十几年累积的矛盾,还有长期两地分居让我们的感情没有任何进展,对于这样的状况,我们两个人都很明白。最终在大约四年前,我向她提出了分手,恳请她也同样放开这段已经互相折磨,已经不可能扭转的关系,也承诺会一如既往的爱护孩子,也始终会把每部戏大部分的片酬都交给他们使用,我并非认为这是一个最合理正确的做法,但对我来说,这是我能想到的唯一能补偿给孩子的方法。(文字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