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了,被人拿去骗领银行卡是件“雪上加霜”的麻烦事,这类案件近年多了起来。广州市海珠区法院18日公布的数据称,该院今年共审理了15件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案件,而与往年相比,这类案件上升的趋势明显。据统计,2010年和2011年,该院受理这类案件的数量分别为1件、0件。
据海珠区法院的法官介绍,该类犯罪已持续了较长时间,逐渐催生了以盗窃、伪造或买卖居民身份证为上游犯罪,冒名申请、非法出售银行借记卡为中部枢纽,诈骗、行贿受贿为下游犯罪的“犯罪食物链”。
利用QQ等聊天软件找买家
海珠区法院的经办法官介绍,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这类案件具有团伙式作案、网络化销售、商业化运作的特点。
“团伙的内部分工明确,购证、开卡、售卡均有专人负责,犯罪过程环环相扣”,“他们利用QQ等网络聊天软件联系买家,通过快递方式将银行卡、身份证、U盾邮寄交货,以银行转账、支付宝支付实现付款,部分犯罪分子甚至搭建电子商务网站进行宣传”,“这种方式形成了固定的市场价格,通过购买居民身份证、申请银行卡的成本与销售银行借记卡的价格差额获取高额利润”。法官分析称。
以经办的案件为例,法官还透露了具体“行情”:女性身份证收购价格为15元,男性身份证收购价格为30元,单独购买银行卡价格为100元,“银行卡+身份证”为130元至150元,“银行卡+身份证+网银”为300元至350元,具体价格还根据各大银行开卡费用进行调整。
部分身份证靠捡、买、造获得
据法院介绍,这类案件中,出现了一些以捡、买、伪造等多种渠道获得身份证后,再冒名申请银行借记卡,进而将信用卡非法出售牟利的情况。
去年12月26日下午4点多,27岁的广东饶平青年詹某权手持名为“张某军”的身份证和驾驶证,到中国建设银行广州芭堤水岸分理处,冒充“张某军”骗领银行储蓄卡。在办手续过程中,因他本人相貌与所持的身份证、驾驶证上面的相片不符,被银行职员发现并报警,詹某权当场被抓。
调查发现,民警缴获的名为“张某军”的身份证、驾驶证及副页是张某军遗失的证件,而案发时,张某军已重新申领了新身份证及驾驶证。
同一天,民警从詹某权身上查获了姓名为“林俞伊”的身份证一张。经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鉴定,该证件的制作技术特征和防伪点均不符合居民身份证的有关要求,属假证。原来,该身份证是詹某权提供其本人的相片、支付报酬委托制证者配以虚假姓名“林俞伊”及其他虚假信息伪造的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