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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2年6月末广州政府性债务逾2414亿元

2012-12-26 10:14:00 来源: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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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5亿元的政府性债务资金闲置超过半年。广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昨日开幕,广州市审计局副局长冯慧光作《关于广州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的报告》时透露,截至今年6月末,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2414.03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1786.15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截至2011年末,广州政府性债务的总体债务率和总体偿债率均低于国际公认的警戒线标准,风险总体可控。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税系主任林江表示,从广州的发展速度和经济总量来看,只要不是集中偿付,应有能力应对。

  融资平台背负近半政府债务

  这是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将地方政府性债务列入监督工作,也是广州首次亮出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总账本”。

  据了解,此次审计涉及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共51个、融资平台公司12个、经费补助事业单位223个、公用事业单位7个、其他单位75个,一共917个项目的3038笔债务。

  冯慧光在报告中介绍说,广州市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最早发生在1984年,1987年开始举借内债,1997年以来广州市地方政府性债务呈逐年增长趋势,1997年初债务余额40.68亿元,2010年末债务余额增至2474.54亿元。

  从审计局提供的这些数据看,广州的地方政府债务在14年间涨了60倍左右。

  根据审计结果,到2012年6月末,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2414.03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1786.15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余额202.39亿元,其他相关债务余额425.49亿元。

  从举借债务的层级看,2010年末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中,广州市本级1722.39亿元,12个区(县级市)752.15亿元。从举借债务的主体看,2010年末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中,融资平台公司举借1127.59亿元,这几乎占了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的一半,经费补助事业单位508.70亿元,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70.12亿元,公用事业单位346.80亿元,其他单位421.33亿元。

  政府债务两指标低于国际警戒线

  2400多亿元的政府债务花到哪里去,是人们最为关注的内容。

  举债后的债务支出投向显示,2010年末中已支出的债务余额2289.30亿元;其中以市政建设、土地收储、化解地方金融风险三项支出为主,合计2077.91亿元。此外,用于农村水、交通运输、工业、教育、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科学文化、卫生及其他支出211.39亿元。

  这笔巨债要怎么还?广州市2011年至2015年到期应分别偿还债务本金313.37亿元、269.05亿元、217.6亿元、364.36亿元和178.17亿元。2016年及以后到期应偿还债务本金1131.99亿元。

  广州市审计局的审计结果表明,截至2011年末,广州市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的总体债务率为69.49%,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的总体偿债率为15.45%,均低于国际公认的100%债务率和20%的偿债率的警戒线标准,风险总体可控。

  从数据看,广州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连续两年在减少。2011年末与2010年末相比,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减少57.28亿元。与2011年末相比,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减少了3.23亿元。

  举债10亿元 闲置超半年

  审计结果发现,在2010年末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中,闲置半年(含半年)以上资金共10.05亿元,资金闲置期间累积支付利息就高达0.41亿元。

  审计还发现,个别融资平台公司抽逃资本。2003年至2004年,县级市的2家融资平台公司将注册资本金全部抽逃,涉及资金1亿元。

  此外,还有部分单位、区(县级市)未按核定用途使用部分债务资金,而是用于向企业注资、增资或借给国有企业作为周转金以及用于委托贷款和信托融资。

  审计结果还暴露出,2010年末市本级和4个区(县级市)未按规定对本地区债务实行财政统一归口管理;市本级和区(县级市)全部未按规定制订政府性债务风险指标,且未建立债务风险评价预警体系和风险控制机制。全市有5个区(县级市)未按规定建立政府外债还贷准备金或其他政府性债务偿债准备金。

  对此,广州市审计局建议,对于地方政府性债务要合理化解存量债务,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统一政府性债务归口管理部门。特别是要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的职能界限,防止大包大揽和越俎代庖。同时改进领导干部业绩考核办法,增加涉及债务考核的相关指标。

  ■人大意见

  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有待健全

  “几年来城市建设的投入,提升了城市环境质量,广州市的综合经济实力得到了较大的增强,GDP年均增长15.24%,为今后的科学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对截至2010年末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的审计结果反映,广州市地方政府性债务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实现广州“十年一大变”、建设“天更蓝、水更清、路更通、房更靓、城更美”的国家中心城市和亚运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其中,加大了对教育、医疗、农村的投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民生。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也同时指出,还存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等问题。会议要求,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市政府及相关单位应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整改。切实强化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形成“责、权、利”和“借、用、还”相统一的管理机制。

  ■专家分析

  只要不集中偿付 应有能力应对

  “广州的地方政府性债务从绝对额来看确实比较大,但是以发展的眼光来看,不见得有太大问题。”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税系主任林江表示,从广州的发展速度和经济总量来看,只要不是集中偿付,应对这样的债务并非没有能力。

  他认为,广州要把政府债务公开透明,让老百姓对此心中有数,同时要通过发展经济确保还债能力增强,政府要把相关的偿还计划等向公众解释清楚。此外,还应把未来的举债预期加以说明,如说清楚未来广州是否还有大规模举债计划等。

  对于10亿元政府债务“睡大觉”的问题,林江认为,可能是专款专用的财政管理原则限制了资金的使用效率,“打油钱不买醋”做法可能需要适当改变。他建议,广州可以根据发展的需要在财政专项管理等方面做出一些改革和尝试,把资金用在刀刃上。

  ■背景

  去年7月,审计署公布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达到10.7万亿元。12月,广东省审计厅公布广东地方性政府债务7500亿元。广州市在2008年成立8大投融资集团,城投、水投等企业成为城建融资的主要平台。广州市财政局原局长张杰明曾透露,截至2010年12月底,城投融资357亿元,水投融资220亿元。

  面对巨额地方债务,今年市“两会”期间有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呼吁将投融资平台纳入预算监管,“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今年也由此首次进入人大审议的报告范围。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欧阳知年初曾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审议政府债务问题,还将提出审议意见,必要时对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南方日报记者 郑佳欣

[作者:黄楠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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