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物为何能直排河流?
记者在苯胺泄漏事发地——山西潞安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方元公司苯胺罐区看到,苯胺罐区是一个由一道两米左右高的围墙围起来的封闭区域,进出需要经由一座类似天桥的铁架,以翻越围墙。
然而,这座原本应该封闭的区域,却存在着一个致命的漏洞:苯胺罐区有一根管道分别与雨水处理池和事故池相连,下雨天,通往雨水处理池的阀门打开,罐区的雨水经由地形引导流入管道进入雨水处理池后排入浊漳河;不下雨时,这道阀门是关闭的,一旦发生苯胺泄漏,苯胺将会通过管道进入事故池。
然而,调查结果显示:2012年12月31日7点40分以前,通往雨水处理池的管道阀门竟是松开的!这直接导致当日38.68吨苯胺经过排水系统直排浊漳河,尽管天脊集团拦截下了30吨苯胺,还是有8.68吨的苯胺排入河道,造成下游河流水体污染。
山西省政府有关负责人在管道阀门现场指出,企业做了很多排查隐患的工作,但是真正的隐患却在这儿,没有排查出来。
那么,雨水处理池的管道阀门是容易发生意外的最薄弱环节,为何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这个看似最终成为苯胺罐区“阿喀琉斯之踵”的安全盲点,是否恰恰暴露了一些化工企业偷偷排污的隐情?这些问题,都还有待最终调查结论。
迟报之外企业是否还有“谎报”?
此次“苯胺泄漏”的信息,1月5日17时,长治市才最终书面向省政府报告,省里随即报告给国务院。
“12·31”事故迟报不仅体现在纵向上,还表现在横向上:5日下午,长治市才向河北、河南方面通报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