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市委宣传部披露,日前被郑州市检察院立案查处的郑州“房妹”案主角翟振锋已被刑事拘留。
该消息经媒体报道后,之前网上关于“翟振锋取保候审”的传言不攻自破。至此,郑州“房妹”事件已进入了司法环节,该事件似乎已近完结。对于翟振锋最终如何,我们相信,法律会给他一个应有的结果。但出人意料的是,今日仍有人借着所谓“鸵鸟式反腐”的旗号,对郑州市依法查处翟振锋的过程提出质疑,认为翟振锋受到了“鸵鸟战术”式的反腐袒护。对于此观点,笔者并不太认可,郑州对翟振锋的查处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所谓的“鸵鸟式反腐”只是个别人意图炒作此事的借口,反映出的是对我国治理腐败相关法律政策的不了解。
下面我们来回顾一下“房妹”事件的处理过程:
2012年12月26日晚,实名认证为“香港成报河南办事处”的新浪微博发布微博称:一个户口在上海市松江区的90后女孩,在郑州一个经济适用房小区拥有11套经适房房产。
2012年12月30日晚间,二七区回应称已经对此事进行调查。
2013年1月4日,郑州市检察院正式对“房妹”父亲——郑州市二七区房管局原局长翟振锋立案查处。郑州市二七区纪检委、规划、房管等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初步确认,翟振锋一家拥有29套房产。
2013年1月6日,翟振锋被郑州市检察院刑事拘留。
从以上可以看出,“房妹”事件从爆料到涉案人翟振锋被刑拘只用了12天,相关部门的查处速度不可谓不迅速,而且其所采取的措施是基于严密调查、掌握实证的基础上做出的。如果我们只是一味的苛责相关部门查处速度慢,不仅是不负责任,更是对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一种漠视。法律保护的是每一个人的权益,当网上出现对某人的举报时,相关部门第一步所要做的就是对此展开调查,而调查是需要时间的,如果我们一味强调快,而置当事人权益于不顾,往往会造成很多冤假错案的发生,这种结果是我们所不愿看到的。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的反腐声音引人关注,“打铁还需自身硬”、“物必先腐,而后虫生”,习总书记的铿锵致辞,让民众对中央打击腐败的力度和广度充满期待。面对网上出现的众多举报信息,其真真假假绝不是靠一句话就能辨认的,这要求执法部门必须详加调查,掌握充分证据,不仅要做到“不放过一个坏人”,同时也要做到“不伤害一个好人”,要想实现这个目标,依法反腐必不可缺少。从网上关于“房妹”事件的言论来看,围观氛围还很浓厚,依法反腐的观念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我们仍需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