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说:
董倩:
我们也注意到在中新网采访兰考县宣传部的一名官员的时候,这名官员说了这么一句话,他说:“这次,7个孩子的生命,6名干部的担责,若能换来孤儿救助体系完善及社会的进步,我感觉值了。”当然这句话,我们对此也有疑问,但是我们今天的关注点不在这儿,我们就说,他说的这样一种可能性,就是7个孩子的生命和6名官员的担责到底能不能推动整个孤儿救助体系的往前发展?接下来我们就来连线王教授。您看完了他这句话,您觉得能吗?
王锡锌:
我首先这句话里面所说的7个孤儿的死亡和6个官员的担责是完全不能够同时并列的两种结果。7条生命是真正事实地逝去了,6名官员的担责,我们知道这时候并没有担起他们应该担到的责,所以这种结果和这种承担责任的不匹配本身就构成了,我觉得就构成了一个巨大的问号,这个问号就是回答你的问题,那就是这样的处理可能很难真正引起我们对我们今天制度困境的反思。因为很多时候事件的后果很严重,但是对事件责任的落实可能只是轻描淡写,如果我们说不能够在事件之后去对责任的追究做到充分地落实,我们又何以让所有的人相信我们能够进行真正的制度性的反思呢,所以我对这样一种未来的情形依然是,可以说是非常地焦虑。
董倩:
实际上最后我们提出来的两个问题,问什么样的责?怎么问责?可能侧重点在后面,到底怎么问责?
王锡锌:
怎么问责的问题,其实在问责这里面首先,如果我们对问责,第一个要理解的就是问责只是一个开始,这个就像我们今天标题所讲的。所谓只是一个开始就是,当某一种结果发生的时候,必须要有人有一种政治上、道义上的担当,这种政治上、道义上的担当能够让我们知道所有的权利其实必然是有某些最基本的担当的,但这不是责任的全部,责任其实是一个完整的链条。因此,整个问责应该只是打开了这种责任落实的程序,后续的比如说行政责任、纪律处分的责任,还有刑事责任,甚至包括民事侵权的责任等等它构成一个链条,这是问责怎么问的一个关键。
另外一个关键,我觉得问责真正的是需要抛弃过去那种选择性问责的状况。很多时候我们看到问责都涉及到仅仅是对一些直接的责任人员好像做出了处理,但这些人是不是选对了?是不是他们能够担当得起所有的责任?所以对对象应该是要根据事实、根据情节、根据他们的权责范围来做,对整个过程应该是将责任的落实理解为一个完整的链条,用一种无缝化的制度去应对责任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