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即时新闻

滑道结冰滑雪者摔致十级伤残 滑雪场经营方被判赔

2013-01-14 08:23:00 来源: 广州日报 
字号  

  小宋滑雪摔成十级伤残后,将滑雪场的经营方诉至房山法院,要求赔偿18万余元。记者昨天从房山法院获悉,法院判决经营方赔偿小宋16万余元。

  35岁的小宋是个滑雪爱好者,2011年冬季,他到房山区一滑雪场滑雪。

  事发当日,经过一个多小时的热身,小宋打算从滑雪场高级道开始下滑。谁知,正享受高速刺激时,小宋突然失去平衡,摔倒在滑道上,并被送往医院治疗。他被诊断为右膝前交叉断裂、内侧副韧带部分损伤、胫骨骨折。

  事发后,小宋与滑雪场就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便将对方诉至法院。在诉讼中,小宋经司法鉴定所鉴定为十级伤残。

  小宋诉称,自己的滑雪技术很好,之所以摔伤是由于滑雪场的滑道上有冰碴。滑雪场存在安全隐患,应当为自己的损失“买单”。

  庭审中,经营滑雪场的公司对小宋所述滑道上存在冰碴的情况矢口否认,认为小宋摔倒受伤的原因是其自身缺乏滑雪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拒绝赔偿小宋的损失。

  房山法院经审理认为,经证人证实,滑道上存在结冰状况,因此被告应对原告受伤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原告作为滑雪者,盲目下滑,致使自己摔倒受伤,故其本人亦应承担相应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小宋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6万余元。(记者张剑)

[作者:蒋妍  编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