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郑州市政府在《郑州日报》发表通告称,“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并进一步改善郑州市空气质量,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取消2013年元宵节焰火晚会。”而此前,河南媒体对此消息进行求证时,郑州市烟花爆竹管理办公室却因出面答复引起部分网友的质疑:“郑州市烟花办是不是一个常设机构,难道要为每年一次的春节焰火燃放养一群人,设一个机构?”
今天上午,记者就网友提出的疑问电话采访郑州市烟花办。一名王姓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只是每年春节期间市政府安排的一个临时机构,组织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今年共从市安监、公安、工商、交运、消防多部门中抽掉了48个人参加。”
据其介绍,郑州市烟花办2007年开始设立,一般于腊月二十六组建,元宵节之后解散。烟花办主要职责是指导各县(市、区)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全市烟花爆竹管理宣传工作;受理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群众举报,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查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订应急预案;组织、协调烟花爆竹安全事故调查;负责市政府交办的其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既然是临时机构,烟花办在哪里办公,经费从哪里出?是否如网友所说,靠收取摊主的摊位费呢?”记者问。
对此,该负责人回复称:“临时办公地点设在郑州市黄河饭店,人员工资由原单位发放。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都是在区安监局办理,不通过烟花办。摊主只要根据烟花办统一组织的布点情况,经过培训后,即可在合适的位置摆摊。”
“培训主要是针对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和摊点的经营人员,由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统一进行授课、考试,内容主要是与烟花爆竹有关的安全知识。”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该项培训费100元至200元,直接由培训机构收取,“烟花办不插手”。
中国青年报记者同时查询得知,不只在郑州市,全国许多市县级地方政府均设有烟花办这样的机构,负责当地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记者韩俊杰 通讯员张玉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