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18时20分许,甸子街北口发生一起追尾事故。随即,经赶到现场的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东岗大队五中队民警现场检查发现,造成追尾事故的越野车车主疑似酒后驾驶。于是,民警将其带回医院检测发现其确为酒后驾驶。为此,民警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尤其是驾驶员朋友,切勿酒后驾驶,以免给自己或他人造成人身安全威胁或损失。
据了解,2月17日下午,五中队民警在“甸子街北口”春运检查站开展客运车辆检查任务。18时20分许,民警发现在东岗东路甸子街北口发生了一起追尾事故。随即,执勤民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处理和疏导交通。
到达追尾事故现场后民警发现,一辆越野车从后面撞上了一辆小轿车。为了尽快恢复道路交通秩序,执勤民警便迅速上前展开了事故现场取证。同时,民警还疏导车辆,以免发生拥堵现象。取证工作完毕后,民警遂让事故双方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然而,就在民警上前检查两位驾驶员的驾驶证、行车证时发现,越野车司机董某满脸通红,并且身上有浓烈的酒味。见此情形,民警立即将该司机带到
大队利用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了酒精度检测。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40mg/100ml为醉酒驾驶状态。
原来,董某于中午时分和家人聚餐时喝了些白酒。几个小时后,他以为酒劲已过,便抱着侥幸心理驾驶车辆上路。然而,让他没有想到的是,酒劲依旧冲撞着他的脑海,致使他开车时无法保持清醒而撞上前面的车辆,成为了春运启动以来,兰州市首例机动车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所幸,这起事故只是追尾,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五中队民警介绍,由于董某违反酒后驾驶相关规定,情节且极为恶劣,将面临严厉的处罚。
针对这一事故,五中队民警呼吁广大市民群众:春节聚会多,切记莫酒驾。
众所周知,酒驾,不只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也是在间接地“绑架”他人的生命。如今,正值春节,正是人们宴请聚会的高峰时期,记者也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群众,亲朋好友聚会之时切莫给开车者劝酒。同时,也提醒驾驶员朋友,春节期间聚会用餐的确重要,但一定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给自己也给他人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