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一位北京小学生提出给公车上红牌便于接受监督的建议,在微博上被人们一次一次地转发。长期关注“公车改革”的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对这一观点表示认同,他认为“如果公车有了明显标识,在那些公车不该出现的场合,还有多少人敢于以身试法?”
小孩子参与到大人的事儿中,而且思路还满开阔,提出的办法看起来有板有眼,这虽说让大人多少有些脸上挂不住,但孩子早铸社会责任意识,这值得肯定。不过,不少专家甚至是对“公开改革”长期关注也颇有见解的叶副局长也对“公车套红牌”的建议表示认同,觉得此举很靠谱。原因是,“红牌”上路,甚为耀眼,监督有径,从而起到震慑公车私用的作用。此类表态,多少还是有点“揣着明白装糊涂”的意味。
远的不说,就拿最近发生的几起公车私用案例来说吧。先是广州城管公车私用事件,一度被媒体追问了好几天时间。城管的公车识别度够高了吧,不仅有较大的“城管执法”字样标识,还有一身笔挺的城管制服。但这里驾公车私用者怕过吗?显然没有。接着是仅一次媒体曝光,就曝出四川的自贡、通江、开江、南充、阿坝5地的警车“私奔”到绵阳中学去接孩子。警车也有“红牌”,警车是公、检、法、司等部门的专用车,只能用于执行紧急公务。但驾车者照样违法违规将其开到未有紧急公务的地方。你能说他们私用是因为未挂“红牌”让公众无法监督吗?
再联系到一些白牌车、O牌车等,他们的外形也很明显,是权力机关的专用公车,有的还在车上喷出了机关单位的大名,行到一些地方,连司机们怕得要命的交警有时都要向他们敬礼。不过,这样的“显眼”并未成为监督和约束公车私用的有效力量,相反成为一些人对外显摆甚至获取路上特权的工具。由于这种“潜规则”的久荡不绝,便有假O牌、假军牌现象的时有曝光。前不久还传出有私营企业主愿意“出血”去挂某大机关的名分的车牌的新闻。由此看来,公车私用难治的病根不在车而在人。
那就是用法律、法规与制度的刚性去管住驾公车的人,这才是治本之策。之所以有“公车1/3用于公务、1/3自个儿私用、1/3司机享受”的批评,原因就是拥有公车的官员的大脑中始终潜伏着一种“特权意识”。当这种特权意识成为“公办习惯”,不仅会将“公仆”二字弃之脑后,而且还会不断强化和放大自己的特权思维,最后损害的是公共机构的形象。所以,要卸下公车“私奔”之轮,就首先要紧抓这个“公”字不放。(作者周 瑶 单位:四川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