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大多数普通家庭相比,失独家庭总是被过多的灰暗所包围。在承受失去子女的痛苦之外,当这些父母走向年迈时,还需要面对一个现实问题:因无人担保,他们往往被养老院挡在门外。
目前,对于北京市的400余家养老机构来说,老人入住时都需要签订一份入住协议,需要有担保人签字。这不仅涉及一些治疗意见的确定问题,更重要的是当老人医药费、住院费超支时,担保人须承诺支付。由于涉及经济关系,现实中老人的大部分其他亲属都不愿签字担保。
失独老人为何被拒“院”外?
今年近70岁的向东(化名)总是把自己每天的生活安排得很满,帮助社区居委会给居民发放资料、义务给社区学生做课外辅导……因为“只要一个人静下来,就会想起儿子”。六年前的一场大病,儿子永远地离开了向东,花甲之年遭遇的丧子之痛彻底击垮了他。
由于一直从事教师工作,向东退休后仍然有一笔可以养活自己的收入。他想,虽然没有子女在身边照顾,但现在的养老机构大都服务得周到细致,养老不会有什么问题。从去年起,向东开始走访一些养老院,希望给自己找到一个合适的养老之地。然而,向东总是吃闭门羹,“养老院入住必须要子女做担保人,我没有孩子,找谁来担保?”
遇到问题的还有黄凤英。10年前,黄凤英20岁出头的独生儿子患上了精神病,从那以后,她和丈夫做任何事都以儿子为重心。“因为儿子不让我们在家里做饭,不让看电视,不让亮灯,所以我们家已经有好几年没起过火了,平时就在外面买着吃,到了过年的时候,周围的小饭馆都关门了,我们就煮方便面吃。到晚上,儿子必须要我坐着陪他,所以好多年来,我晚上都是坐在他身边的沙发上睡觉”,黄凤英低着头,声音哽咽着。
如今,儿子已经31岁,病情仍然未见好转,而刚过60岁的黄凤英已经满头银发,和62岁的老伴一样,浑身是病。几天前,老伴因突发冠心病住进了医院,儿子离不开人,所以她只能每天让邻居来家里看着儿子一会,自己抽空去趟医院,再赶快回家,每天过着分身乏术的日子。
丈夫住院后,黄凤英想着找家养老院,能接收他们一家三口,然而在打电话讯问多次后,她发现住养老院并不是一件容易事,除了大部分养老院每月的床位价格已经超出了他们一家人的收入之外,而且因为没有子女为他和丈夫两人签字担保,养老院无法接收。
养老院为何要求签担保书?
一位在本市成功经营一家以接收失能、半失能老人为主的养老院院长告诉记者,签订担保书是目前大多数养老院控制风险的主要手段。
担保书主要有两个作用:首先是当老人突发疾病需要紧急救治时,担保人须在医生给出的诊疗意见上签字,以保证出现意外时,免除养老院的风险;其次,当老人的住院费用、医药费用等各项支出超过老人支付给养老院的钱数时,担保人需要支付这一差额以进行资金补充,从而进行风险负担。“只要老人住进养老院,不管发生任何情况,养老院都不可能在老人非自愿的情况下把老人往外推”,该院长坦言,因此,养老院在控制此类风险方面具有很大压力。
谁来破解失独老人养老难?
据统计,1975年至2010年出生的2.18亿独生子女中,有超过100万会在25岁之前死亡,这意味着有200万名父母在中老年时期会失去唯一的孩子,并在以后成为孤立无助的失独老人。同时,我国还在以每年7.6万个失独家庭的数量在递增。据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的数据显示,目前北京失独父母的人数近八千人,对于这些老人来说,如果想入住养老机构,如何才能跨过无子女担保这道槛?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老年学研究所所长杜鹏表示,这类问题不只发生在失独老人身上,还包括丁克家庭、子女远在异地的老人、子女丧失行为能力的老人以及社会当中的一些流浪痴呆老人等。解决这类问题还是应该依据最新修订的法律。
即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章、第26条明确提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这一条为老人入住养老院时担保人缺失的问题提供了依据。但同时,如何指定监护人、监护人该如何承担责任等现实操作中会遇到的具体问题还没有相关规定。因此,国家还需要进一步出台更细致的规定。
一家养老院的院长表示,目前国外都在实行护理险制度,我国也可由政府部门为失独老人购买此类保险,由社会上的每个个人拿出一小点,从而解决养老机构在接收失独老人时的后顾之忧,并保障这些老人在养老机构中安度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