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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严重滞后 业主物业两败俱伤

2013-02-25 16:43:00 来源: 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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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参事建议获肯定,申城物业价格机制有望小面积调整

物业费和集中供热、供冷费到底要不要涨?物业公司到底要不要更换?在上海首批“四新成果集成示范小区”之一的中鼎豪园,这几个问题从去年年中一直纠结到现在,悬而未决,结果是业主和物业公司两败俱伤。  矛盾重重导致小区管理陷入僵局

去年下半年,管理中鼎豪园的亚大物业公司先后两次发出告居民书称,物业费欠缴率长期超过四成,且集中供热、供冷费用入不敷出,公司已亏损300余万元,因与业委会协商涨价方案未果,将撤出小区。虽经政府部门协调,亚大物业暂未弃盘,然而,由于和业主、业委会矛盾重重,近半年来小区管理陷入僵局。

以集中供热为例,中鼎豪园不允许业主在家中安装空调,冬天取暖全靠中央空调集中供热,然而,亚大物业表示,因费用多年未进行调整,中央空调每开启一个月,物业要赔20万元,所以,去年12月未按约定供暖,导致一些居民只能买取暖器甚至迁居他处避寒,意见很大。经政府部门多次协调,业委会与物业才就新的收费方案达成部分一致,2013年起恢复供热。

不过,双方矛盾并未因此消除。目前,业主要求撤换物业的呼声很高,要求尽快举行原计划在春节前举行的业主大会,选聘新物业,然而,大家心里也都明白,如不理顺价格机制,就没人敢接这个烫手山芋。

症结在于十几年不变定价机制

中鼎豪园业主和亚大物业公司的纠纷,是时下上海不少商品住宅小区的缩影:康桥水都、古北首席、云山星座苑等小区陆续被物业弃盘;实力雄厚的陆家嘴物业也陆续撤出几十个小区……近来,有关物业公司弃盘的新闻不绝于耳。记者近日获悉,由市政府参事李正、葛剑雄、包起帆、彭镇秋、张泓铭提交的《关于理顺物业价格机制,促进上海低端住宅物业管理市场健康发展的建议》,已获市领导肯定批示,物业价格机制有望小面积试行调整。《建议》认为,近年来许多小区的物业服务质量下降、物业公司频频弃盘导致管理出现真空、居民和物业公司为涨价与否产生激烈矛盾等问题,症结都在于十几年不变的定价机制。

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第十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方宇清指出,上海约八成小区物业生存艰难,不愿继续在居民区亏本经营,改做商务楼宇业务。李正等参事通过调研发现,住宅物业特别是低端住宅物业收费价格低廉有其历史背景。

目前,上海的低端住宅主要包括三类,即国有不可售公房、房改时按优惠政策出售的售后公房以及1996年前建造的低标准商品房。以全市180多万平方米售后公房为例,当时为鼓励居民购买已租公房,物业管理费标准定得很低,且16年不变,直到去年9月才调整为多层住宅每户每月5-9元,高层住宅每户每月6-12元,另收每户每月保洁费6元、保安费9元。

相对于物业公司管理成本的大幅上升,新标准的增幅依然是杯水车薪。仅以占总成本三分之二的人力开支而言,1996年初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70元,2012年则为1450元,仅此一项就上升了四五倍,如继续按照个位数标准征收物业费,显然不合理。再加上,即使收费如此低廉,还有不少居民拖欠物业费。例如,浦东张杨路羽北小区,个别居民从1997年入住后拖欠至今,催缴物业费成为物业人员的老大难问题,牵扯了大量本应用于服务居民的精力。

对于中高端住宅来说,物业费调价相对容易,虽也有一个比较滞后的指导价,但只要超过半数的居民表决同意,仍可在一定空间内上调价格。只要物业公司服务到位、账目公开,调价方案一般可获业主理解,2012年上海万科物业在七个小区成功调价并增收1000万元便是佐证。但对于由政府部门刚性定价的上述三种低端住宅来说,物业自主调价却几乎不可能。

建议物业服务推向市场定价

物业公司长期处于亏本状态运营,自然会压缩人力物力,降低服务品质,最终受伤的仍然是居民。鉴于政府定价和实际成本严重脱节的现状,参事建议,要形成良性循环,首先应呼吁市民树立物业服务也是一种市场行为的观念,愿意为物有所值的物业服务埋单。其次,有关部门应逐步将物业服务推向市场定价,改变政府对低端住宅刚性定价的现状,改为柔性定价,允许物业公司在政府监管调控下自主定价。

对于调价给一部分困难人群带来的经济负担,参事建议可实行一定保障措施。例如利用各区县维修中心等资源,依靠规模经营降低物业管理成本,同时,归集物业补助资金,改变补助结构和渠道,或可在住房公积金中提取一定比例,建立专项资金,补贴退休及低收入人群。

孙云

[作者:陈璞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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