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目击
停车费涨价起风波,部分车辆“有家难回”
昨日上午10时,记者在现场看到,陇海路与紫荆山路交叉口东边200米的陇海路北半幅被停着的车子堵死。被堵路段旁,正是方圆创世小区。
在小区门口,40多辆车凌乱地停在陇海路上,道路断行。因大门被堵,小区内的车子也无法出来(如图)。
在小区门口,部分业主给记者讲述了事情经过。他们说,小区2007年投入使用,有900多户,绝大部分已经入住。小区投入使用起,地上基本不让停车,地下车库的停车位租金为每月160元。去年12月,小区物业管理方郑州天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突然通知业主,停车位租金上涨到每月320元,很多业主嫌此价格高,拒绝缴纳。
业主气愤的是,小区有600多个地下停车位,业主的车还停不下,但小区开发商却把部分车位出售给附近一家银行。不知道是开发商还是物业公司,把一部分车位以每月240元的价格出租给了附近写字楼上的商户。按《物权法》的规定,小区内的停车位应首先满足本小区业主的需要。
业主说,前天上午10时起,小区保安拒绝没缴停车费的业主车辆进入小区。被拒绝进入小区的车越来越多,多数停在了陇海路上。怕车被划伤,有业主在车里睡了一整夜。到目前为止,已经24小时了,问题仍没有得到解决。
律师看法
不让业主的车进小区,保安没这个权
记者了解到,受陇海路断行影响,该小区周围的紫荆山路、城南路、南仓街等数条道路多次出现严重堵塞。
小区的停车位为何要出售、出租给非本小区人员?对于没有购买停车位、没有缴纳停车位租金的业主,保安有没有权阻止其车辆进入小区?昨日下午,记者就此采访了郑州天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负责经理。记者刚问完话,该经理就以正忙为由挂断了电话。
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主任罗新建说,把小区的停车位出售、出租给非本小区人员,此行为违反了《物权法》的规定,业主可以向房管部门反映,由房管部门前去查处。业主没有购买、租用小区的地下停车位,保安可以不让业主在地下停车位上停车,但无权不让业主的车进入小区,业主能不能在小区地面上停车,由业主共同来决定,同物业公司无关。
昨天下午,记者了解到,由于问题没解决,方圆创世小区门口的陇海路北半幅仍堵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