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记者 李爱琴)昨日,记者获悉,即日起,我市启动2008~2013年度郑州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
此次评选对象的入选范围为:2008年5月以来,在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人、农民、科教人员、企业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社会各阶层人员(含中央、省驻郑单位人员)。
评选将产生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465名。其中,企业劳模273名,新社会阶层人士15名,农民劳模75名、机关事业单位先进工作者80名、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劳模20名,其他2名。
2008年5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已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者不再参加评选。2008年4月30日以前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如无新的特殊贡献,一般不再参加评选。
评选结果将于4月15日前在市级媒体公示,5月1日前召开表彰大会。
此次评选的特点是,面向基层, 侧重从生产一线的职工、农民和女职工中推荐,对苦、脏、累、险工作岗位上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副县(处)级以上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企业负责人不超过企业劳模数量的20%,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企业劳模数量的20%,乡镇企业负责人不超过农民劳模数量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