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 销售侵权洗化用品罚款18万
二七区蓓蕾洗化商行,于2010年5月中旬至2011年11月7日,从3个不知姓名直接上门推销日用洗化用品的人手中购进7个厂家生产的22种规格日用洗化用品共计1346箱,利用农村庙会、农村集市进行销售,销售196箱,剩余1150箱。经生产企业鉴定,上述当事人购进的日用洗化用品均为侵权商品,非法经营额113590元。
处罚:没收侵权日用洗化用品1150箱,罚款18万元。
案例四 中石油郑州第四十四加油站销售不合格油品罚款47796元
位于郑州市交通路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郑州第四十四加油站,于2012年2月27日从非正规渠道购进来源不明的E93号车用乙醇汽油4吨,当天将该批次产品注入还有675.68升的E93号车用乙醇汽油储油罐内。经检验,该批次E93号车用乙醇汽油被鉴定为不合格产品。当事人在2012年2月28日至2月29日期间共销售5800升,销售金额42978元,违法所得2204元。
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204元,罚款4779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