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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贪玩自制火药弹扰邻被控爆炸罪

2013-03-13 13:55:47 来源: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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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岁的小伙因贪玩想放鞭炮,便自制了一个火药炸弹,并于房门前点燃引爆,惊扰四邻,被指控犯爆炸罪。前天,被告人冯某某在越秀区法院过堂受审。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11月21日15时许,冯某某在越秀区中山四路同善里6号某房内,用碎石和购买的火药等物品自制了一个火药炸弹。当晚9时许,冯某某在该房门前用力将该自制爆炸物丢到地上引起爆炸产生巨响,对附近居民产生惊扰,但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

  越秀区法院受理该案后,于今年2月21日、3月12日两次开庭审理本案。在第一次庭审中,被告人辩解自己制作的爆炸物不是火药炸弹,只是沙炮,并且自己当时是贪玩放鞭炮,并没有引发爆炸物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据此认为不构成犯罪。鉴于被告人对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有异议,该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再次审理。

  在前天的第二次庭审中,被告人仍坚称无罪。公诉人就被告人的辩解作出回应,出示一份由广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化验检验报告,证明从送检的涉案爆炸残留物中检出铝、硫、氯、钾元素的颗粒及钾离子、高氯酸根离子、硫酸根离子,并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应以爆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鉴于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建议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洪奕宜通讯员/赵璐璐)

 

[作者:  编辑:徐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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