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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回应]
将缩小衣服上的香烟标识
针对此事,洛阳市旅游局回复称,他们收取导游员每人150元服装费,是根据全市旅游标准化九大重点领域提升等方面的要求“导游服务质量提升须二统一,统一标识,统一服装”收取的,服装全额费用为300元,政府补助50%(150元),由洛阳烟草企业赞助,导游员只缴纳150元。
至于导游反映的强制购买一事,负责此项工作的洛阳市导游服务中心张主任予以否认。张主任说,只有在洛阳市带团做地接的导游购买,如果导游在洛阳市不带团,不做地接服务,只需写个申请,就可以正常年审。
“在洛阳做地接的导游,穿什么衣服的都有,很影响导游职业的整体形象,很多游客反映导游穿的衣服很随意,不像工作人员。”张主任说。
对于部分导游因为衣服上的黄金叶标识太大、过于显眼而产生抵触情绪的情况,张主任说,他们已经和烟厂协商过了,接下来会让服装厂缩小衣服上的香烟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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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说法]
如未经审批即属违规
洛阳市导游服务中心此举是否合法呢?洛阳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一名工作人员称,《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禁止利用媒体发布或在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在国家禁止范围以外的媒介或者场所发布烟草广告,必须经省级以上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或者其授权的省辖市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批准。
“目前,有关部门并没有就此事向工商部门申请,如果未经审批,强行要求导游穿着印有黄金叶标识和字样的服装,就属于违规变相发布烟草广告,我们可以予以查处。”该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