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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坚称张贵英无罪 对其不上诉感到诧异和遗憾/图

2013-03-23 10:03:14 来源: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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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

    对“服判”感到诧异和遗憾

    免费为张贵英代理的四川舟楫律师事务所律师姚飞于前天下午抵达重庆,法院宣判之前,他便已预料到张贵英可能获刑。然而,在庭审过程中,姚飞始终看着张贵英,但张直到回答审判长提问,也没有向律师征询意见,她的“服判”让姚飞倍感诧异。

    姚飞始终坚持,张贵英是无罪的,如今的结果让他觉得十分遗憾。他介绍,自己除两次开庭外,曾经两次会见张贵英,“她以前很茫然,就像是小孩子犯了错一样,慢慢才对整个事情比较清晰。”姚飞强调,他没有料到张贵英会选择不上诉,由于张的文化程度不高,可能对预期的后果并不太清楚,而其父母同样文化程度不高,缺乏主见,服判可能是被做了工作。

    “5年。对不起。”出庭后,姚飞即发了这条微博。他说,当事人服判,本案即告一段落。由于受到压力,他不愿做过多阐述,综而述之,姚飞用值得“认真思考”来评价此案。他举例,“贪官的老婆、子女哪个不知道他是犯罪,为什么不判他们刑呢?”

    □观点

    如果证据可靠则量刑适中

    昨天,记者就此案判决结果联系多位知名刑辩律师,对方均以对案情不明为由拒绝了采访。北京浩伟律师事务所赵正彬律师有着17年的执业经验,他了解情况后介绍,如果公诉方的证据可靠,法院对张贵英的判决符合法律规定,且量刑适中。

    赵正彬介绍,明知是犯罪人还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就构成窝藏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他推测,法院判其四年,可能是由于周克华在南京犯案后张贵英就已经知晓而未举报,还帮其藏匿导致重庆再次案发,情节严重。至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符合两个主观要件,明知是犯罪嫌疑人、明知是犯罪所得,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五年刑期应属适中。

    赵正彬提到,单一的供述并不能作为证据,而周张两人的短信是对枪击案的讨论,当时讨论此事的市民应该为数众多。认定张贵英犯罪的重点在于,其案发前后是否和周克华在一起、是否明知是周克华、周克华是否告知其犯罪事实等,证据材料应对此予以确认。

[作者:记者 雷军 实习记者 孙亚京  编辑:刘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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