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大 重点
强力措施
减排目标完不成,一票否决
郑州采取了一些“硬措施”来推动污染物减排目标。
首先,要求实行行政问责和一票否决,对未完成污染减排年度目标任务的企业,实行建设项目“企业限批”;对未完成污染减排年度目标任务的县(市、区),实行建设项目“区域限批”。
今后,我市将严格行业准入,加大淘汰电力、钢铁、建材、电解铝、造纸、印染、水泥、铁合金、煤炭等行业落后企业的力度,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严格行业准入,遏制盲目重复建设,对“两高一资”项目严格审批,实施“等量置换”或者“减量置换”,将有限的环境容量和总量资源,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产业集聚区项目,优先保障“低能耗、低污染、资源节约型”重大项目和省、市重点项目。
另外,我市还将实施强化设施运行监管、以奖促减、以奖促治,进一步完善污染减排专项奖励制度。燃煤电厂的脱硫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不得擅自停运,脱硫设施进出口必须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实现联网运行。
为此,市政府负责人表示,尽管节能减排能减少雾霾天气的发生,但从根本角度上讲,还需转型发展,转变发展方式。
加快“黄标车”淘汰进度
机动车的人为污染排放是造成雾霾天气的“主谋”。据预测,机动车为城市PM2.5的最大来源,约为1/4。
方案提出,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健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道路遥感检测和抽检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制度,加大冒黑烟车辆查处力度;组织开展简易工况试点检测,加快全市简易工况检测站建设。
特别是推行“黄标车”限行措施,加快“黄标车”淘汰进度。下一步将对黄标车分时、分区域、分路段限行,逐步淘汰2005年以前营运的黄标车。2013年完成营运“黄标车”淘汰不少于3000辆,2015年底前淘汰2005年前注册登记的营运“黄标车”。此外,对“黄标车”提前淘汰给予适当的经济补贴,加快淘汰步伐。
我市预测,通过机动车防治工作,可新增氮氧化物削减量400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