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有媒体刊发《石材厂弄脏了巩义的“水缸”》。3月29日,巩义市环保局等单位派出专门工作人员,就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处理。
经调查,报道中的小关镇虎脑村、涉村镇洪河村的3家石材企业,距离后寺河水库大约5公里,在国家规定的一、二级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外。相关企业在石材加工过程中,在使用水冷却切割设备后,有含有石屑等废物的冷却水无序排放的情况。2013年,巩义市环境监测站坚持每月对后寺河水库水质情况进行一次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目前该水库29项指标符合国家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经常规净化、消毒处理后,可用作生活饮用水。巩义市区群众饮用的均为经过净化处理的达标的生活饮用水。
鉴于3家石材企业尚未办理环评手续,3月29日,巩义市环保局会同小关镇人民政府、涉村镇人民政府,对相关企业依法采取了责令停止生产、切断电源等措施。下一步,巩义市环保局等单位将采取进一步的处理措施。
目前,巩义市环保局正在全市范围内排查污染点,依法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希望群众拔打12369进行举报,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决不姑息、决不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