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南频道3月30日电(记者李亚楠)近日,河南中牟发生一起农民被弘亿公司施工铲车轧死的事故,肇事司机已经被刑事拘留,此事由于涉及公司和农户间的土地纠纷,引发广泛关注。29日,记者在中牟县看守所见到了肇事司机王某,他说自己未看到车后有人,才在倒车时不慎轧上受害人,绝非故意轧人。当地公安部门经过侦查,认定王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
28日,中牟县官方发布信息称,27日下午,中牟县姚家镇西春岗村发生铲车轧人事件,经初步调查,这是河南省弘亿国际农业科技公司(以下简称弘亿公司)施工期间发生的一起事故。当日,公安部门已介入调查,肇事司机已被拘留,下一步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9日,记者赶赴事发现场看到松软的沙土上还留有血迹。据死者亲属介绍,这块地由死者宋合义等3人承包用来种树,弘亿公司由于修路经过此处想承包这块地,双方价钱未谈拢尚未签订书面协议前,弘亿公司就将铲车开来进行道路施工,宋合义是在阻拦铲车时被碾压致死。
据和宋合义共同承包这块地的宋国兴介绍,这块地约10亩,他们2004年从西春岗村委手中承包了这块地,承包期15年,总租金共2700元,现在弘亿公司想以每亩每年800元,每棵树40元的价格承包这块地,他们觉得便宜,希望每棵树能赔偿50元,事故发生时,双方还没有最终签订协议。
据弘亿公司总经理王士成介绍,公司在整个园区规划中的一条生产道路需经过这块地,他们一直由西春岗村的村干部牵头和宋合义等沟通,施工前,他们已经和负责牵头的村干部达成了口头协议,同意每年8000元(每亩每年800元)租地,每棵树赔偿50元。王士成说,这是一个意外的施工事故,公司绝不会强占农民土地,更不会故意轧人致死。
王士成说,发生这种事,公司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们会配合政府部门积极和死者家属沟通,做好赔偿和善后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据王士成介绍,弘亿公司是当地2011年引进的农业科技项目,在自愿平等的原则上,他们已经在当地流转承包了1700多亩土地,主要为沙荒地,用于发展高效农业,其承包价格多为每亩每年700元或800元。
随后,记者在中牟县看守所见到了27岁的肇事司机王某。他说,他当日在施工过程中并没有看到有人过来阻拦铲车,直到有人到铲车前挥手让他停车,他下车后才知道倒车过程中轧住人了。他说,铲车倒车时,有视觉盲点,他并没有看到车后有人,才导致事故发生,绝非故意轧人。
采访中,王某承认自己只有驾驶小车的C照,并没有驾驶铲车的特种车辆驾驶证,是在进入公司后,进行了3个月的铲车驾驶培训。
据当地公安部门介绍,经过侦察,走访询问相关当事人,目前,确认死者宋合义系因颅脑损伤、血气胸造成死亡,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3.91mg/100ml,为醉酒状态;认定铲车司机王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已被刑事拘留,下一步,将依法进行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