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昌4月11日电(王姣 郑斌杰)11日,记者从南昌市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今年6月1日起,南昌市将对无环保标志或持有黄色环保标志机动车采取限制区域和时间通行的措施,违规行驶将予以200元处罚,并扣2分。
南昌市环保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章美良在会上强调说,如今,机动车尾气已经成为南昌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且机动车尾气排放主要集中在离地面1米左右的层面,处于人体的呼吸带附近,对人体健康有潜在、长久的危害。
据章美良介绍,为了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气,今年6月1日起,南昌市将限制无环保标志和持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通行,但不包括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殊用途车辆。
章美良说,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后,将有一个月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对违反限行规定通行的以宣传教育为主,采取劝导驶离、责令驶离等方式进行处理。
章美良表示,从2013年7月1日起,无环保标志或持有黄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在限制通行时间驶入限制通行区域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每次予以200元的处罚,并扣2分。
据了解,南昌市规定限制通行的区域主要包括八一大桥、南昌大桥、赣江中大道、丰和中大道等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