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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曝光严重违法车辆 3月份163辆车被记12分

2013-04-12 06:51:51来源:中原网--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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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月、3月份客运车辆违法停车上下人违法次数如下:

豫AF4222,2次,河南锦程汽车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豫AL3373,2次,河南君山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豫BM9188,2次,河南省开封汽车运输总公司六公司;

豫BC6188,2次,河南省开封汽车运输总公司十八分公司;

豫C99898,2次,洛阳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豫NB0687,2次,商丘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豫AE7667,2次,新中州(河南)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豫AB2663,3次,河南雪狼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豫PE3888,4次,周口市汽车运输集团总公司项城公司;

豫PE2366,5次,周口市汽车运输集团总公司项城公司。

处罚 500~2000元罚款,记12分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上下乘客的,高速交警依法对上述违法客车的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元~2000元罚款,记12分。

此外,河南高速交警将依据省公安厅关于《全省公安机关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专项督察方案》要求,联合安监、运管部门对交通违法屡教不改的客运企业及其所属车辆开展约谈,严格追究相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并禁止车辆上路,特别是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严格依法处罚并通报企业解除聘用。

河南高速交警总队负责人介绍说,为消除安全隐患,全面做好事故预防工作,河南高速交警将通过新闻媒体定期曝光严重违法,定期开展客运企业约谈,并形成一种长效机制开展下去。

(曝光车辆比较多,具体曝光车辆也可详见河南高速交警网)

客车交通违法实施有奖举报

高速交警总队对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超员载客、违法停车上下人、酒后驾驶、违法装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肇事逃逸等违法行为实施有奖举报。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举报一经核实,给予举报人200~500元奖励。

电话举报:0371-68208110 短信举报:13633719780

微博举报:新浪、腾讯、搜狐“河南高速公安”微博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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