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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出租蹭上丰田被对方开走 警方推诿愁坏车主

2013-04-24 16:16:31 来源: 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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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摘要】

    据了解,4月8日晚上9时许,赵朝阳驾驶出租车在卫东区世纪阳光小区门口倒车时,蹭到一辆无牌照白色丰田霸道越野车。当时,赵朝阳立即拔打了110进行报警。由于事故科民警迟迟没有来到,丰田车主以等不及为理由,强行让一同伴将出租车开走,只留下一个联系方式,要求第二天商讨处理事故。

  “半月前,在倒车时蹭到一辆丰田霸道越野车前保险杠,因事故科民警迟迟没到现场,霸道车主叫来同伴强行将我的出租车开走,之后要求2万元私了。在我不同意私了的情况下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但事故科民警和派出所民警相互推诿,导致霸道车主至今不予归还我的出租车。”4月22日,平顶山市区出租车司机赵朝阳愁容满面的向记者投诉。

  据了解,4月8日晚上9时许,赵朝阳驾驶出租车在卫东区世纪阳光小区门口倒车时,蹭到一辆无牌照白色丰田霸道越野车。当时,赵朝阳立即拔打了110进行报警。由于事故科民警迟迟没有来到,丰田车主以等不及为理由,强行让一同伴将出租车开走,只留下一个联系方式,要求第二天商讨处理事故。

  隔天,出租车主丁军昌拨打对方电话,对方以2万元要求私了,否则不还出租车。“实际到4S店维修的话不会超过500元。”丁军昌见对方不肯还车,无奈向平顶山市公安局东安路派出所反映情况。谁知该所民警却称,这属于交通事故,应该找事故科,或者让事故科出一份证明,我们才可受理这个案件。

  “我们到现场时,事故现场已经没有了,我们想着你们已经私了了。如果你想找车,那你去找派出所吧。”事故科民警回应丁军昌说。

  就这样,半月内,当事人在派出所和事故科来回跑了三四次,竟然没有一个部门站出来负责此事。

  “事故发生后,我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对方强行将正在运营的出租车开走,不给钱不予归还,我恳请公安机关立即立案,展开调查,依法追回被强行开走车辆,并依法追求对方的责任,维护我们出租车主的合法权益。”出租车主丁军昌表示。

  23日中午,记者跟随当事人来到平顶山市公安局东安路派出所,该所一值班民警称其并不负责此事,让当事人第二天再来找何姓民警反应,当记者提出能否提供一下何警官的电话而遭到了拒绝。

  随后,记者拨通了该所治安大队大队长陈皖豫的电话,在向其说明了情况后,陈大队长称让当事人明天再到所里说明情况,然后经法制部门决定是否进行立案。

  23日上午8时,当事人第五次来到东安路派出所进行报案,但得到的答复仍然是无法管,让当事人到事故科处理。

[作者:蔡长伟  编辑:禹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