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依法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日照市东港区陈疃镇黄山前村一村民,在未取得任何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在公路管制范围内违法搭建房屋。25日,日照市东港区公路局工作人员给予拆除。
17日,东港区公路局接到群众举报,在335省道黄山前村15K+500m左侧,一村民正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法修建房屋。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省道两侧建筑控制区即公路边沟外缘起15米内,不得私自设立建筑物等地面附着物。陈疃站路政中队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经执法人员询问调查和现场勘验,该村民在未取得任何建设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属于违法建筑,首先工作人员根据规定下达了《违法通知书》和《整改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限期拆除。
4月25日下午2点半左右,路政人员在巡路时,发现被举报村民不仅没有执行拆除违章建筑的处罚规定,反而存在侥幸心理,利用中午时段的间隙偷偷还在违法修建。该局立刻组织13名路政人员强行予以拆除,共拆除违法建筑占地面积20多平方米。(记者 彭彦伟 通讯员 厉彦法 钟伟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