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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16岁少年强奸朋友女友深夜酿血案 获刑9年

2013-05-15 13:54:00 来源: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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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常州5月15日电 (记者 唐娟 通讯员谢永清 陈德严)江苏金坛一位16岁的少年,不仅强奸了好朋友的女友,还因好朋友要求其道歉而将其一家及邻居四人砍成重伤。15日,记者从江苏省金坛市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刚满16周岁的秦某有期徒刑9年。秦某的家人因无力支付赔偿金而负债累累。

  2012年7月31日,15岁的秦某借口心情不好,把好朋友王某的女友小梅哄到家里喝酒,并趁机强奸了她。当日中午,王某找到秦家,将正在昏睡中的小梅抱了回家……王某咽不下这口气,在QQ上签名留言要秦某在10天内赔礼道歉。秦某上网看到后认为王某是在要自己难堪,于2012年8月11日深夜,携带匕首翻入王某家,打算将其一家灭门……厮杀过程中,秦某将王某一家三口和隔壁邻居李某分别刺成重伤、轻伤,由此也产生了医药费等7.98万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请求。

  后续的手术即将进行,而秦家根本没有财产帮助被害人医治。为救助在这起刑事案件中的几个被害人,帮助化解几家因此引发的纠纷和仇恨,江苏省金坛市人民法院承办法官祁冻一一方面向院里进行了案情汇报争取到2万元的刑事被害人救助资金,一方面责令秦家想尽一切办法筹集医疗费用。

  有了院里的2万元政策支持,祁冻一开始走访相关当事人,就地调解。2013年4月27日下午,祁冻一组织秦某父亲秦某某和另一个被害人李某一起来到王某父亲王某某的病榻前进行调解。在祁冻一的耐心说服下,受害人终于接受了秦家东挪西借来的6万元钱,双方达成了协议。

  祁冻一法官在走访时了解到,16岁的少年秦某自幼随父母来到金坛打工生活。幼时家庭对秦某倍加关爱,使其逐渐养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秦某犯了错误,家长发现后教育方式简单粗暴,动辄以打骂的形式进行管教,未能及时、积极地加以引导,失去教育的最佳时机。进入初中后,秦某变得更加叛逆,沉迷网络,不思学业,最终导致在初中一年级辍学,踏入社会沾染了不良习气,人生观逐渐发生重大偏差,加之法制观念淡薄等等原因,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因案涉未成人,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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