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基金经理李旭利“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上诉一案”二审时间确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将于2013年5月23日对此案公开审理。
15日下午,该案的庭前会议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第六法庭召开。李旭利二审辩护律师向法院提出了包括申请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申请调取证据、申请对李旭利取保候审等。
李旭利案二审此前曾遭遇延期。上海法院网今年曾披露李旭利案二审的时间是在2013年3月12日,但随后因故延期。该案一审也先后遭遇了三次延期,审理地点也由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改至上海市一中院。现年40岁的李旭利在2005年8月至2009年5月间任交银施罗德投资总监,兼任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投委会)主席,并一度兼任交银施罗德蓝筹基金的基金经理,2011年9月被控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非法获利1071.57万元,2012年11月23日,上海市一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李旭利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1800万元人民币。同时,对其违法所得人民币1071.57万元予以追缴。(记者 敖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