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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院提司法建议 买孩子的也要追究刑事责任

2013-06-01 09:48:08 来源: 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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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每个丢失的孩子背后,都意味着一个濒临崩溃的家庭。5月31日,在“六一”前一天,省高院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河南省法院打击拐卖儿童犯罪专项活动的“战果”:从2010年至今3年多时间,我省共审结拐卖妇女儿童案829件,1496名被告人受到严惩。虽然如此,仍有很多家庭正遭遇着骨肉分离,他们被拐的孩子至今下落不明。省高院决定向立法侦查部门提司法建议:加大对遗弃、收买行为的打击力度。

  感触

  孩子丢失,是一个家庭的灾难

  案例实录一

  2012年11月13日下午3点,宜阳县张午乡3岁男童,外出找爷爷时,被人抱走,以6万元价格卖掉。孩子丢失后,孩子的家人发动所有村民,找遍全县城也没找到,照看孩子的奶奶,感觉无法给外出打工的儿子儿媳交代,几度寻短。庆幸的是,在一个月后,警方侦破这起拐卖儿童案。将嫌疑人王秀霞和马俊强抓获。

  案例实录二

  在拐卖儿童案中,有1/3的孩子是被亲生父母卖掉的,有的是生活困苦,有的则直接把生孩子卖当成赚钱的工具。2011年11月,新乡中院审结的一起拐卖儿童案中,一团伙5年时间跨广西、贵州、山西、山东几省区,拐卖14名儿童,并造成一名女婴死亡。该团伙“带头大姐”贵州籍女子余老代,因犯拐卖儿童罪,一审被判死缓。而广西黄某夫妇,靠生孩子赚钱:他们共生了10个女儿,卖了6个,得款3.3万元。

  业内人士评述

  新闻发布会上,省高院副院长孙振民深有感触地说:拐卖儿童犯罪活动已成为当前严重的社会问题,儿女连心,舐犊情深,一旦被抢走、偷走、骗走,造成骨肉分离,父母终日以泪洗面,甚至造成家庭破裂,给受害家庭带来巨大痛苦。

[作者:韩景玮  编辑:禹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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