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
2011年,湖北省荆州市发生多起电信诈骗案,不法分子作案手法相同,不少群众利益受到侵害,引起公安部重视。公安机关在侦破此案时发现,在电信诈骗案背后,隐藏着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内幕。
申请新QQ号码,与卖家通过“中间商”联系,买家只需花0.5元至1元就可以买到一条公民个人信息,依靠这些个人信息拨打电话行骗。这是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公安局主侦的“9·29”电信诈骗案的作案模式。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从京山县公安局获悉,5月初,经该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安机关抓获的“9·29”案36名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11年半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办案民警介绍说,通过网上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并在团伙内部免费分享,在短短不到两年的时间里,这伙诈骗分子疯狂作案2500余起,单案被诈骗最大金额为36万元。
2011年9月29日9时20分,正在京山县一单位上班的中年妇女汪女士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湖北省公安厅禁毒总队的“陈警官”。
“陈警官”称,汪女士的银行账户涉嫌贩毒洗钱,现该案已移交至检察院,请汪女士协助“省银监局”接受调查。
“陈警官”还帮汪女士将电话转接至“省银监局”。一名自称是湖北省银监局“杨科长”的人告诉汪女士,她确实涉嫌一宗“洗黑钱案”,目前司法机关已成立专案组进行侦查,准备冻结汪女士名下的所有资金。
一听如此,汪女士被吓坏了。虽然自己从没有为贩毒团伙提供便利进行洗钱,她还是向“杨科长”咨询如何保证自己资金的安全。
“杨科长”帮汪女士支招:将其名下的资金全部转到指定的安全账户上,并告知其详细咨询电话。
随后,汪女士通过“114”查询,确定“陈警官”所给的电话确实是湖北省公安厅禁毒总队的电话,汪女士即对此信以为真。
为洗清嫌疑,汪女士按“杨科长”的要求,在ATM机上进行操作,将银行卡上共5万元现金转到“安全”账户。事后,汪女士才得知自己被骗现金5万元。
同年10月19日12时许,京山县55岁的退休女职工王某遭同样的手法诱导,被骗现金10万元。
通过串并案,警方发现,同样的警情在京山县相邻其他地方也有发生:2011年10月8日,荆门市城区57岁的刘某被骗36万元“血汗钱”。
京山县公安局通过调查了解,发现自2011年7月以来,荆门市范围内发生多起诈骗案,手段相同,涉案总价值100余万元。
经上报,公安部督办此案,由湖北省公安厅组织,以京山县公安局为主侦办“9·29”特大系列电信诈骗案。
经缜密侦查,2012年4月26日,警方进行收网,共摧毁改号平台1处,拨打电话窝点15处,抓获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128名。
根据京山警方的调查,电信诈骗相对于其他诈骗类的案件要简单得多:获取目标对象的电话号码后,犯罪嫌疑人雇请的“公关人员”只要按照事先拟定的“菜单”将受害人一步步引入陷阱即可。
办案民警介绍说,根据侦查实践,警方推断只要受害人与犯罪嫌疑人通话超过1000秒,被骗成功率就会达五成以上。
那么,犯罪嫌疑人是如何获得海量公民个人电话号码的?此案中一些正在服刑的被告人交代,在购买公民个人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数据前,他们都会申请新的QQ号码,通过“中间商”低价购买海量信息,再高价转卖给其他电信诈骗业务人员。
“获取电话号码,对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来说并非难事。从侦查的情况看,途径主要有两条:一是通过不法分子在网上建立的数据交易平台大批量获取信息;二是通过犯罪团伙间相互交换第一手购买的公民个人电话号码信息。”参与侦办此案的京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罗金说。(见习记者刘志月 记者胡新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