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名相识的村民一同蹲在路边聊天,没想到一辆疾驶的重型货车突然冲来,造成三死两伤。
经行锦州黑山县的省道304线附近村子众多。2012年7月14日晚,当地5名村民饭后闲逛时遇到一起,蹲在路旁唠起家常。
当日18时26分,家住辽中县的景某驾驶着一辆重型货车由西向东路经此处。由于天色昏暗,景某没发现前方有人也没有减速,让车子径直撞向路边,将5人卷在车轮下。
医护人员赶来时发现5人中的2人已经当场死亡,另外3人身受重伤。随后,重伤者又有一人死亡。
2013年5月16日,黑山县人民法院收案后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民事赔偿协议,由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景某、保险公司共同赔偿被害方(三名死者,二名伤者)各项经济损失84.49万元。
法院认为,景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致三人死亡两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景某肇事后及时报警,等待公安人员到来,并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应认定投案自首;且其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全部经济损失,得到被害方的谅解,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故依法判处景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李启元 靳松 辽沈晚报、北国网特派锦州记者 曹洋)